关于对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查封、扣押决定的公示
舞钢市环境保护局查封、扣押决定书
舞环强决〔2021〕002
当事人 | 名称: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1758398016P 住址:舞钢市庙街乡和岭(冷岗村西3000米) 联系电话:0375-8346668邮政编码:462500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 梁平正 证件名称:R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 证件号码:410481196203190558 | |||||
行政强制措施 | 事实理由: 2021年1月22日,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的紧急通知》(平攻坚办〔2021〕7号),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10时起,将我市目前执行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调整为红色预警((1级)。 2021年1月25日上午,舞钢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陪同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红色管控措施执行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选矿厂破碎二车间年产70万吨项目的砂石骨料加工工序正在生产,两台运输车辆正在装运砂石料,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正在作业。
依据: R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R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R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R4.其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种类: R1.查封设施、设备 □2.扣押设施、设备 期限: 查封、扣押期限为10日(时间从2021年1月25日11时 起至2021年2月4日11时止);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监测或技术鉴定的期间。 | |||||
设施、设备清单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及特征 | 生产厂家 | 保管人 | 存放地点 |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选矿厂破碎二车间年产70万吨项目的砂石骨料车间物料输送皮带 | 2条 |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选矿厂破碎二车间年产70万吨项目货运车辆 | 1辆 | 陕汽重卡 |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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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选矿厂破碎二车间年产70万吨项目挖掘机 | 1台 | 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