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国电投(天津)电力有限公司100MW风电场项目受理和拟审批的公示
舞钢市国电投(天津)电力有限公司100MW风电场项目受理和拟审批的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
关于2024年11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
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2024年11月25日受理国电投(天津)电力有限公司100MW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同时作出拟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受理和拟审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5-7282952
通讯地址:舞钢市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国电投(天津)电力有限公司100MW风电场项目 | ||
建设内容 | 项目总占地面积233699m2,其中永久占地:20533m2,临时占地213166m2。建设规模为总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单机容量4MW风机发电机组22台,单机容量3MW的风电机组4台,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量19750万kW•h。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平顶山舞钢市尚店镇、杨庄乡 | ||
行业类别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陆上风力发电4415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单位名称 | 国电投(天津)电力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3MA05Q86F6Y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是否受理 | 已受理 | 受理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 施工期: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密闭车辆运输,现场和道路洒水抑尘,土工布覆盖,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恢复地表植被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产生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营运后风电场不产生工业废气,食堂油烟由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水环境污染 施工期:设备冲洗水收集沉淀后回用;加强物料堆放管理,避免雨水冲刷机械物料产生污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酒水抑尘,加强施工用水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防止施工废水漫流。运营期:运营后无生产废水,仅有员工生活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 3、噪声污染 施工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免夜间施工运输及施工,加强运输人员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运营期:采用基础减振,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300m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及迁入居民等噪声敏感目标。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在场地内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处置场所;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理。淘汰的废蓄电池、事故状态产生的变压器油及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由具有资质的电力运营维护专业公司统一收集、清运并负责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在变压器出现事故时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内,变压器油优先考虑回收利用,如变压器油不能回收利用,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生态保护 ①优化施工工艺,除了对风机、杆塔基础施工扰动少量地表外,不破坏规划施工区外的植被,减少施工占地;建设期间,由于需要开挖,应避开汛期施工,减少由于降水引起的水土流失。②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及时清理,对临时占地恢复原土地使用性质,复耕、复植。营运期:施工结束后所有道路路面恢复至3.5m宽以内,将两侧加宽的道路恢复原植被。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植被存活率,播撒草种,改善场区环境。对永久占地进行生态补偿。在不占压耕地的情况下,风机周围适当扩大面积播撒草籽,道路两侧适当扩大面积播撒草籽、栽植树木,建设生态集中恢复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