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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9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11月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舞阳新宽厚钢板有限责任公司钢渣环保处理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

公示期:2023年11月9-2023年11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7282952

通讯地址:舞钢市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行业类别

建设内容与规模

环评单位

1

舞阳新宽厚钢板有限责任公司钢渣环保处理项目

舞钢市朗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舞钢市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舞钢市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总占地19393m2),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66.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及配套辅助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环保处理60万吨钢渣。

二、污染物防治要求

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污染防治攻坚相关要求执行。

运营期1.废水:厂区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铸余渣热泼池喷水降温等及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热泼场卸料及喷水降温、1#碾压破碎喷水降温环节产生的废气经过“两级气液扰动托盘+三级高效喷淋+多级旋流转子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碾压破碎、有压热焖环节产生的废气:配设“两级气液扰动托盘+三级高效喷淋+多级旋流转子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平顶山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中涉颗粒物有组织PM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