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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生态环境局舞钢市分局 关于对我市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生态环境局舞钢

关于对我市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的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经审查,我局舞钢市人民医院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污染防治科。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5-8208286

   通讯地址: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编:4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