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首创环卫转运中心受理和拟审批的公示
舞钢市首创环卫转运中心受理和拟审批的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
关于2023年10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
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2023年10月23日受理舞钢市首创环卫转运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同时作出拟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受理和拟审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5-7282952
通讯地址:舞钢市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 | 舞钢市首创环卫转运中心 | ||
建设内容 | 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舞钢市首创环卫转运中心项目,位于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兴业路与凤凰岭路交叉口东南侧,建成后主要对舞钢市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设计处理规模为300t/d,经压实后送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处置。
| ||
建设地点 | 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兴业路与凤凰岭路交叉口东南侧 | ||
行业类别 | 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单位名称 | 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3MA44825C7J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是否受理 | 已受理 | 受理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严格按照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施工。 2、大气污染:卸料口、作业区配套建设“负压抽风+生物洗涤塔喷淋+植物提取液喷淋”,恶臭气体经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卸料口、转运大厅及卸料大厅设置植物液雾化喷淋装置;在卸料口设置植物液喷淋降尘系统;废水暂存池密闭等措施。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气筒达标排放。 3、水环境污染: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垃圾渗滤液、除臭装置喷淋排水、设备冲洗、地面冲洗等环节废水经收集后每日采用专用密闭运输车辆送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污染:所有作业设施全在封闭空间内,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隔声降噪,运营期可实现厂界处噪声达标。 5、固体废弃物:职工生活及化粪池污泥清理后进入本站收集系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