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直通车 - 政策文件

关于全市开展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公路和城市道路限行设置的通知》(豫交明电〔2019〕38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豫交明电〔2020〕51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保”“六稳”和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以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全面排查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对于合法的予以规范,违法的坚决取缔清除,全面改善公路和城市道路通行条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任务目标

全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于10月18日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公路管理制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改善公路整体环境,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各乡镇(街道)及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抗牢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各辖区、各行业范围内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逐路排查,全面掌握公路和城市道路现有限高限宽设施具体情况。

对违法设置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合法设置的,要统一规范强化监管,及时养护,减少安全隐患;确需设置的,对设置依据进行再审查,规范设置流程,向广大群众做好公示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及各乡镇(街道)分管副职为成员的舞钢市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全力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助配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监管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在公路限行设施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构建规范的管理机制,巩固清理整治成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排查整治结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排查整治工作不力、隐瞒整改的,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五)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于10月17日上午12点前,完成所属辖区内、行业内情况排查,并填写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大楼16楼)。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13937591667

        杨伟杰  联系电话:13721889166

 

附件:1.舞钢市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舞钢市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排查整治情况表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舞钢市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

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谢炎涛(市领导)

副组长:张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连保国(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刚(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伟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蔺永超(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姬遂东(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副局长)

赵巨博(枣林镇人大主席

 (八台镇人大主席

周泉水(庙街乡人大主席

李国良(武功乡主任科员

侯艳丽(尹集镇副镇长

杨振晓(杨庄乡主任科员

崔翅鹏(尚店镇武装部部长

陈文超(矿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杨东豪(红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海涛(铁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文杰(朱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虎广州(垭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云海(寺坡街道武装部部长

陈罡星(院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交通运输局,杨伟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市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等工作。

 


 


附件2

舞钢市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排查整治情况表

 位:                                                             填报日期:          

序号

类别

路线

名称

路线

位置

路线

等级

城市\农村

道路

设施类型

设置部门

设置目的

法律依据

是否审批

整改情况

备注

1













2













3













4













注:1.本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大楼16楼)。

2.类别请填限高架或限宽墩。

3.路线等级请填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城市道路。

4.设施类型请填固定或可升降。

5.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如有法律依据并同时有审批文件的,请将法律依据连同审批文件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