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舞政明电〔2019〕4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按照《河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农明电〔2019〕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出批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盯办落实的重大整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必须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重性和紧迫性,充分汲取秦岭别墅事件的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乡镇长(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村组,对上报的“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整治整改台账要层层签字,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推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要进一步全面彻底排查,坚决整改到位。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延长到今年3月底结束。针对一些地方前期排查清理存在少报漏报瞒报和避重就轻等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继续组织开展深入查、回头查、彻底查,特别是零申报的乡镇、街道要重点核查。各乡镇、街道都要组织精干人员和力量,用好全国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成果,运用卫星图斑进行逐一对照核实、逐一现场勘查。同时,各乡镇、街道对前期已经确认的和新排查认定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手续,认真填表登记,层层把关签字,做到排查清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对已经列入台账但未整改到位的“大棚房”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依法拆除、退房还地、恢复功能,确保农地姓农、农地种农。对国家自然资源济南督察局前期暗访反馈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察督办,制订整治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果断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特别是武功乡政府要对照要求,严格标准,抓紧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要依据中央和省政府、平顶山市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排查整治整改,准确把握好政策法律界限,讲究方式方法,既要防止走过场、钻空子,也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防止在处理违法违规问题过程中也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特别要注意疏导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要进一步加强暗访指导,严肃追责问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责任十分明确,任务十分明确,时限十分明确,各乡镇、街道要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进行审查验收,签字背书,严格手续。对清理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对虚报瞒报、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的,对交办案件重视不够、整治不力、懈怠拖延等失职渎职的,将严肃问责追责、绝不迁就姑息。市暗访指导组要开展好暗访和抽查核查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尽快排查、加快整改、彻底整改,不折不扣完成整治整改工作任务,确保上报结果真实可靠、程序规范严谨,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要进一步搞好信息调度,按期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信息调度工作,密切掌握清理整治情况进展,及时汇总上报信息。要坚持信息周报制度,从2月中旬起,各乡镇、街道每周(周一)要及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排查清理和整治整改最新数据。根据国家、省政府和平顶山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舞钢实际,2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清单(即附表1、2、3、4,一式两份),要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形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专题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舞钢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