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政〔2019〕9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舞钢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舞钢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舞钢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舞钢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步伐,推动旅游业从“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用旅游产业升级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市政府决定大力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和“+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达到全市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为实现我市“迈出转型发展新步伐,续写舞钢出彩新篇章,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平顶山市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贡献重要力量。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带动为中心,以打造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为目标,突出我市“山、水、林、城”特色,打造一个精致、清新、有气质、有故事、有内容、有生活的文旅名城,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努力开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通过3年努力,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到2021年,年累计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900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达到23亿元,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带动社会关联就业达到5万人;新增4A、5A级景区各1家,力争实现旅游产业对全市经济贡献率突破15%,对就业贡献率突破20%,年游客接待量达到本市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各项指标于2019年10月基本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顺利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期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完善旅游规划体系,编制完成《舞钢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启动制定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人力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规划体系。加强旅游规划统筹协调,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文化、农业、水利等相关规划中。做好旅游规划实施工作,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实施分工方案与细则,加强规划落实,提升旅游规划实施效果。
(二)强化推介营销。运用灵活的运作机制,发挥政府主导和引导作用,创新营销方式,建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加大“北国江南、诗画舞钢”旅游目的地品牌体系建设和宣传营销工作。按照政府宣传形象,企业宣传产品的要求,除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外,还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文化旅游行动计划,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国家级媒体推广、拍摄影视作品、制作精美推介短片、利用新兴自媒体与平面广告、车体广告、交通广告相结合的方式,全领域全方位推介舞钢旅游品牌。积极组织参加旅游交易会、旅游商品博览会等外宣活动,组织举办大型文化旅游项目招商推介会,重点推介龙凤湖旅游度假区、九头崖、五峰山、九龙山、岩画、铸剑等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促进一批重大旅游招商项目签约落地。强化节庆造势,继续举办水灯节、环湖马拉松赛、皮划艇比赛、端午节龙舟赛、槐花节、桃花节等品牌节庆活动,吸引大众游客到我市观光、旅游、体验、消费,不断提升舞钢知名度与美誉度。
(三)打造旅游精品。打造知名的旅游品牌。大力推进二郎山、灯台架、祥龙谷等景区景点提档升级,提高我市景区景点在旅游市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打包二郎山、灯台架和石漫滩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祥龙谷景区和臧坪乡村旅游区力争打造成为国家4A级旅游区。持续举办舞钢水灯节,不断提升舞钢水灯节举办规模和档次,丰富水灯文化内涵,增加地方特色文艺汇演等配套活动,扩大舞钢水灯节的影响力,使其成为集水灯观赏、文化娱乐、民俗展示、招商选资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旅游项目,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主题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四)推进融合发展。树立“旅游+”和“+旅游”理念,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新型城镇化等融合发展,培育打造旅游新业态。推动旅游与农业融合,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实现农游合一,形成采摘、观光、餐饮、垂钓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线路。推动旅游与体育活动融合,大力开发二郎山拓展训练、祥龙谷攀岩、蜘蛛山滑翔伞、五峰山森林探险、环湖马拉松、山地摩托车赛等特色旅游线路。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大力开发舞钢岩画、楚长城等文化旅游项目,使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发展曲艺、杂技、鱼灯舞、秧歌、轧琴等富有舞钢文化特色和游客喜闻乐见的旅游娱乐节目,满足游客的多种需求。推动旅游与工业融合,发挥我市钢铁工业资源的优势,形成“冶铁遗址—采矿—冶炼—钢铁—应用成果”展示旅游线路。加强旅游与铁路交通的融合,以平舞铁路为依托,打造旅游专线,并在铁路沿线设置景观带、民宿,便于游客在旅途中欣赏田园美景,使之成为独具舞钢特色的全域旅游项目。推动旅游与美丽乡村融合,把发展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以旅游带动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五)拓展产业链条。开发丰富的旅游产品,鼓励扶持旅游商品研发,重点扶持1-2家集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企业。规划、建设以加工、观光、体验、购物为一体的项目园区,将宝剑、艾草制品、老粗布、山区杂粮、红薯、土鸡蛋、蜂蜜、核桃和食用菌等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做优做精,引导企业向下游产品延伸,做大做强。培育旅游商品消费市场,在市区和主要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游客集散中心、旅游购物中心,特色小吃一条街,完善购物网点,满足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类体验需求。集中凸显舞钢美食品牌效应,鼓励支持体现舞钢特色的餐饮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特色餐饮品牌。
(六)实施智慧工程。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主要旅游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开发建设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继续提升、完善张庄社区省信息化示范点的信息化功能,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加快推进游客、景区、旅行社以及宾馆住宿、交通出行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与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和旅游移动客户端(APP)建设。大力推动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智慧化的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旅游消费产业体系。
(七)改善交通条件。规划建设城市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市区到重点景区的专线公路建设,3A级以上景区、新开发的旅游景区(点)要配套建设3级以上公路,把客源地与目的地进行连接,各个景区景点相互连接,形成联外、扩内、服务游客的交通体系,提高旅游通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完善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城市主要干道的旅游标示引导系统。发展旅游专线运输,增加市区至旅游景区的客运班次。加快自驾游营地建设步伐,规划建设停车场,有效解决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八)积极引进人才。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精英人才。建立科学的旅游培训机制,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强化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服务技能大赛和评选服务标兵等活动,建立导游员服务质量等级考评制度,实行导游员动态管理,重点培养一批高端优秀导游员。建立健全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吸引各类旅游专业人才。建立旅游发展咨询专家库。聘请国内文化旅游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旅游发展顾问,定期对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咨询。
(九)发展乡村旅游。加强规划引导,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编制规划,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的乡村风貌。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十)营造优良环境。积极开展主要旅游线路沿线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认真执行旅游厕所星级标准,切实改善厕所卫生管理状况。旅游区卫生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垃圾集中处理。食品卫生、安全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旅游区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等现象。深入推进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星级农家乐、旅行社标准化建设。对各旅游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加大检查和指导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执行降级和摘牌处理。动员旅游企业组织各类培训,全面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水平,营造诚信、规范、有序、文明的服务环境。继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坚决打击欺诈游客等违法违规活动,不断净化旅游市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5月中旬—2019年5月31日)。组织认真学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照任务分工各自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的和意义,树立全域旅游理念,营造全民共创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1日—2019年8月31日)。全面启动全域旅游建设各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30日)。市创建办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效果不佳的单位加快进度、限期整改,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安排的创建任务。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期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构建推动全域旅游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重大政策、发展规划、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中的规划建设、项目论证、招商选资、市场整治、政策研究、优化环境、营销宣传等全局性、综合性重大事项。市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发挥在全域旅游发展中的综合协调、规划统筹、营销宣传、市场监管等作用。建立全域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全域旅游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研究、系统谋划;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确定旅游分管领导,设立旅游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制定务实推进举措。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发挥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把职能发挥与旅游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千方百计落实资金和项目,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财政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规划、推广宣传、公共信息平台、游客中心、标识系统、培训等公共服务建设和新型旅游业态引导性奖励等。修订并落实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参与舞钢旅游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申报各类政府性支持资金;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
(三)严格目标考核管理。要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我市绩效管理目标体系重点考核,把阶段性任务项目化、指标化、节点化,制定考评奖惩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舞钢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大项 | 分项 | 小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体制机制 | 90 | |||||
1.1 | 领导体制 | 20 | |||||
1.1.1 | 建立党政统筹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 | 成立党政统筹的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并成立创建办公室。领导小组对全域旅游发展进行战略部署,发挥了领导作用,有效解决重大问题或事项,效果良好的,最高得10分。 | 10 | 市委办 政府办 | 2019.7 | ||
1.1.2 | 旅游考核 机制 | 把旅游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并成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最高得10分。 | 10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督查局 | 2019.7 | ||
1.2 | 协调机制 | 25 | |||||
1.2.1 | 建立健全 旅游综合 协调机制 | 能够及时解决跨部门间问题,统筹产业融合发展事宜,部门间协调顺畅、形成工作合力的,最高得10分。 | 10 | 市委办 政府办 | 2019.7 | ||
1.2.2 | 旅游综合 监管机制 | 强化涉旅部门联合执法,与相关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工作机制,依法治旅水平高,效果好的,最高得15分。 | 15 | 市委办 政府办 | 2019.7 | ||
1.3 | 综合管理 机制 | 20 | |||||
1.3.1 | 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综合管理能力强,承担起旅游资源整合与开发、旅游规划与产业促进、旅游监督管理与综合执法、旅游营销推广与形象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与资金管理、旅游数据统计与综合考核等职能的,最高得15分。 | 15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1.3.2 | 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 健全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最高得5分。 | 5 | 市综治办 | 2019.9 | ||
1.4 | 统计制度 | 健全现代旅游统计制度与统计体系,渠道畅通,数据完整,报送及时,最高得15分。 | 15 | 市统计局 市文旅局 各旅游企业 | 2019.9 | ||
1.5 | 行业自律 机制 | 10 | |||||
1.5.1 | 行业协会 | 主要旅游企业(个体经营单位)组建综合性或专业性行业协会,会员覆盖率高,运行效果良好的,最高得5分。现场检查发现运行状况不好则酌情扣分。 | 5 | 市文旅局 各旅游企业 | 2019.9 | ||
1.5.2 | 协会自律 机制 | 行业协会建立自律机制,自律规章制度健全,并执行良好的,最高得3分。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诚信服务机制,并能够定期公布诚信信息的,最高得2分。两者最高得5分。 | 5 | 市文旅局 各旅游企业 | 2019.8 | ||
2 | 政策保障 | 140 | |||||
2.1 | 产业定位 | 20 | |||||
2.1.1 | 主导产业 | 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将旅游业定位为主导产业的,最高得4分。 | 4 | 市发改委 | 2019.7 | ||
2.1.2 | 地方支持政策文件 | 党政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性高质量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良好的,最高得8分。现场检查发现落实情况不好则酌情扣分。 | 8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 2019.7 | ||
2.1.3 | 部门支持政策文件 | 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等部门出台(或通过人民政府出台)全域旅游发展专项政策文件,且配套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良好的,每出台1个得2分,最高得8分。现场检查发现落实情况不好则酌情扣分。 | 8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 2019.7 | ||
2.2 | 规划编制 | 20 | |||||
2.2.1 | 编制全域旅游规划 | 以全域旅游理念编制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涵盖《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对全域旅游的发展具有引领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意义的,最高得5分。 | 5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2.2.2 | 全域旅游规划配套实施方案 | 制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进度和部门任务分工,配套督办考核措施并由人民政府印发的,最高得4分。 | 4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 2019.6 | ||
2.2.3 | 完善专项规划体系 | 制定旅游产品开发、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乡村旅游等旅游专项规划、实施计划或行动方案。每有1个专项得2分,最高得6分。 | 6 | 市文旅局 | 2020.6 | ||
2.2.4 | 旅游规划督导评估机制 | 建立规划督查、督办、考核、奖惩、评估机制的,最高得5分。现场检查发现督导实施效果不好则酌情扣分。 | 5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督查局 | 2019.7 | ||
2.3 | 多规融合 | 20 | |||||
2.3.1 |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含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满足旅游业发展需求的,每有1项得4分,最高得12分。 | 1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9 | ||
2.3.2 | 与相关规划融合 | 与文化、农业、水利、林业等规划深度融合。每有1个规划得2分,最高得8分。 | 8 | 市文旅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 2019.9 | ||
2.4 | 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 30 | |||||
2.4.1 | 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财政预算中单列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增速的最高得10分。 | 10 | 市财政局 | 2019.7 | ||
2.4.2 | 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建设 | 统筹各部门资金用于发展旅游的,达到一定规模的,最高得5分。 | 5 | 市财政局 | 2019.12 | ||
2.4.3 | 政府贷款贴息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 | 对旅游项目,特别是乡村旅游以及旅游公共类项目,优先安排政府贷款贴息政策,并付诸实施;或金融部门主动对接全域旅游,为旅游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效果良好的,最高得5分。 | 5 |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 2019.12 | ||
2.4.4 | 旅游发展奖励或补助政策 | 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的项目和对重大项目年度完成率较高的制定奖励政策并付诸实施,最高得5分。 | 5 | 市财政局 市文旅局 | 2019.12 | ||
2.4.5 | 开放性金融融资政策 | 制定有利于综合运用现代金融手段及开发性金融融资方案或政策的,最高得5分。 | 5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 | 2019.12 | ||
2.5 | 土地保障 政策 | 30 | |||||
2.5.1 | 旅游用地 保障 | 保障旅游发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用地的,最高得12分。现场检查发现落实情况不好则酌情扣分。 | 1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12 | ||
2.5.2 | 旅游用地 政策 | 有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促进土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构建旅游用地保障新渠道的,最高得18分。现场检查发现落实情况不好则酌情扣分。 | 1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12 | ||
2.6 | 旅游人才 | 20 | |||||
2.6.1 | 专家智库 | 建立旅游发展咨询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或类似专家智库,效果良好的,最高得5分。 | 5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 2019.6 | ||
2.6.2 | 人才引进 | 引进专业人才或专家短期工作,或开展人才交流、交换、挂职等交流活动的,最高得5分。 | 5 |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市文旅局 | 2019.12 | ||
2.6.3 | 旅游培训 | 开展校企人才联合培养或建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的,得2分;经常性开展旅游培训活动,轮训乡村旅游骨干的,每50人次得1分;外出参观培训、经验交流和研讨会的,每30人次得1分。最高得7分。 | 7 | 市教体局 市人社局 市文旅局 | 2019.12 | ||
2.6.4 | 奖励机制 | 在旅游人才的奖励机制方面有具体举措,建立稳定长效的奖励机制,效果良好的,最高得3分。 | 3 | 市委组织部 市文旅局 | 2019.9 | ||
3 | 公共服务 | 230 | |||||
3.1 | 外部交通 | 20 | |||||
3.1.1 | 外部可进入性 | 14 | |||||
3.1.1.1 | 直达机场 | 直达机场距离中心城市(镇)在150公里以内的,得6分;150-200公里以内的,得3分;高于200公里以上的,得1分。最高得6分。 | 6 | ||||
3.1.1.2 | 铁路、公路、港口等 | 有过境高速公路进出口、高铁停靠站、国际邮轮港口、旅游直升机场或开通旅游专列的得8分;有一般过境国道、客运火车站或客运码头的得4分;有其他省道得2分。最高得8分。 | 8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9.12 | ||
3.1.2 | 外部交通网络 | 外部交通方式快捷多样,外部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完善的,最高得6分。 | 6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9.12 | ||
3.2 | 公路服务区 | 15 | |||||
3.2.1 | 功能、规模与服务 | 功能齐全,规模适中,服务规范。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成复合型服务区,每完成1个得4分;国(省)道沿线建成每1处旅游服务区得2分;每建成1处服务点得1分。最高得10分。现场检查发现服务质量不好则酌情扣分。中心城区无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不扣分。 | 10 | 市交通运输局 | |||
3.2.2 | 风貌设计 | 每发现1处风貌不协调扣1分,最多扣5分。 | 5 | 市交通运输局 | |||
3.3 | 旅游集散 中心 | 20 | |||||
3.3.1 | 位置合理 | 与铁路、机场或汽车总站等交通枢纽或交通驿站一并规划建设。在其他地方建设的扣3分,最多扣8分。 | 8 | 市住建局 市文旅局 | |||
3.3.2 | 规模适中 | 规模适度,能够满足游客需求。规模面积偏小的扣2分,最多扣6分。 | 6 | 市住建局 市文旅局 | |||
3.3.3 | 功能完善 | 与其他交通方式实现无缝衔接,具有旅游集散、旅游咨询、综合服务等功能,各项功能运营良好,形成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每少1项扣2分,最多扣6分。 | 6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 |||
3.4 | 30 | ||||||
3.4.1 | 内部交通 | 中心城市(镇)抵达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道路须达到1级或2级公路标准;抵达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道路须达到2级或3级公路标准。每发现1条不达标扣2分,最多扣8分。 | 8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0.6 | ||
3.4.2 | 通景公路 | 中心城市(镇)抵达乡村旅游点道路须达到等级公路标准。每发现1条不达标扣3分,最多扣12分。 | 12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0.6 | ||
3.4.3 | 乡村旅游 公路 | 连接核心旅游景区道路达到3级公路以上标准。每建成1条得5分,最高得10分。现场检查发现旅游连接线质量不好则酌情扣分。 | 10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0.6 | ||
3.5 | 停车场 | 游客集中场所停车场规划建设须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与游客量基本相符,配套设施完善。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最多扣15分。 | 15 | 市住建局 各旅游景区 | 2020.6 | ||
3.6 | 旅游交通 服务 | 20 | |||||
3.6.1 | 城市观光 交通 | 提供多种城市观光交通方式,有城市观光巴士得2分,其他方式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现场检查发现观光交通服务质量不好则酌情扣分。 | 4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0.6 | ||
3.6.2 | 旅游专线 公交 | 中心城区(镇)、交通枢纽等游客集散地开通直达核心旅游吸引物的旅游专线公交,有串联核心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每有1条得4分,最高得12分。现场检查发现旅游专线公交服务质量不好则酌情扣分。 | 12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0.6 | ||
3.6.3 | 旅游客运 班车 | 中心城区(镇)到重要乡村旅游点须开通城乡班车。每开通1条得1分,最高得4分。现场检查发现旅游客运班车服务质量不好则酌情扣分。 | 4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0.6 | ||
3.7 | 旅游标识 系统 | 25 | |||||
3.7.1 | 全域引导 标识 | 17 | |||||
3.7.1.1 | 全域全景图设置 | 旅游集散中心位置显著处、重要通景旅游公路入口、核心旅游吸引物入口处配套设置全域全景图。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或不规范设置扣2分,最多扣6分。 | 6 | 市文旅局 各旅游景区 | 2019.12 | ||
3.7.1.2 | 旅游吸引物全景导览图 | 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或旅游风景道等核心旅游吸引物入口位置显著处须设置全景导览图。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或不规范设置扣2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各旅游景区 | 2019.12 | ||
3.7.1.3 | 交通标识和介绍牌 | 在通往重要旅游景区的公路沿线适当设置旅游交通标识,重要景点景物须设置介绍牌。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或不规范设置扣1分,最多扣7分。 | 7 |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旅局 | 2019.12 | ||
3.7.2 |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 游客集中场所须设置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内容、位置与范围参照GB10001标准。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或不符合规范扣1分,最多扣8分。 | 8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 2019.12 | ||
3.8 | 游客服务 中心 | 25 | |||||
3.8.1 | 咨询服务 中心 | 主要交通集散点,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码头等位置显著处设置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并保持有效运营。每发现1处缺失扣2分,最多扣16分。 | 16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 2019.12 | ||
3.8.2 | 游客服务点 | 城市商业街区、主要旅游区(点)、乡村旅游点等游客集中场所位置显著处须设置咨询服务点,并保持有效运营。每发现1处缺失扣1分,最多扣9分。 | 9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各乡镇、街道 | 2019.12 | ||
3.9 | 旅游厕所 | 30 | |||||
3.9.1 | 分布合理 | 主要游客集中场所步行10分钟,或旅游公路沿线车程30分钟内须设置旅游厕所或市政公厕。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2分,最多扣10分。 | 10 | 市住建局 市文旅局 各乡镇、街道 | 2020.6 | ||
3.9.2 | 管理规范 | 主要游客集中场所厕所设备须无损毁、无污垢、无堵塞;厕所无异味、无秽物。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2分,最多扣10分。 | 10 | 各管理单位 | 2019.9 | ||
3.9.3 | 比例适当 | 主要游客集中场所已建的A级、AA级旅游厕所男女厕位至少有8个以上比例达到1:2或2:3。每少1个扣1分,最多扣3分。 | 3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 2020.6 | ||
3.9.4 | 文明宣传 | 主要游客集中场所厕所内须有爱护设施、文明如厕的宣传。每发现1处未达标扣1分,最多扣3分。 | 3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 2020.6 | ||
3.9.5 | 免费开放 | 主要游客集中场所对外服务临街单位厕所至少有3处免费向游客开放。每少1处或者标志标识不清晰不规范扣2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各相关单位 | 2020.6 | ||
3.10 | 智慧旅游 | 30 | |||||
3.10.1 | 智慧设施 | 游客集中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畅通、视频监控全覆盖。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最多扣10分。 | 10 | 市文旅局 网络运营商 | 2020.6 | ||
3.10.2 | 智慧服务 | 10 | |||||
3.10.2.1 | 导游、导览 | 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须提供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在线预订、网上支付等服务;主要乡村旅游点或民宿须提供在线预订、网上支付等服务。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各旅游企业 网络运营商 | 2020.6 | ||
3.10.2.2 | 个性化服务 | 有针对自助旅游者的咨询、导览、导游、导航、分享评价、实时信息推送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每缺少1项扣1分,最多扣6分。 | 6 | 市文旅局 网络中心 网络运营商 | 2020.6 | ||
3.10.3 | 运营监测 中心 | 10 | |||||
3.10.3.1 | 大数据中心 | 建立旅游大数据中心,具有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等全数据信息采集功能,有专人负责数据采集与运维工作。两者最多扣2分。 | 2 | 网络中心 市文旅局 网络运营商 | |||
3.10.3.2 | 展示平台 | 建立全域旅游监测指挥平台和专门展示中心。每缺少一项扣1分,最多扣2分。 | 2 | 市文旅局 网络中心 网络运营商 | 2020.6 | ||
3.10.3.3 | 功能完善 | 具有行业监管、产业数据统计分析、应急指挥执法平台、舆情监测、视频监控、旅游项目管理和营销系统等功能。每缺少一项扣1分,最多扣2分。 | 2 | 市文旅局 网络中心 网络运营商 | 2020.6 | ||
3.10.3.4 | 上下联通 | 有与省、市连接的旅游服务线上“总入口”,并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每发现1项不符合条件扣1分,最多扣2分。 | 2 | 市文旅局 网络中心 网络运营商 | 2020.6 | ||
3.10.3.5 | 数据应用 | 在景区集疏运监测预警或旅游交通精准信息服务等方面至少有2项突破。每缺少1项扣1分,最多扣2分。 | 2 | 市文旅局 网络中心 网络运营商 | 2020.6 | ||
4 | 供给体系 | 240 | |||||
4.1 | 旅游吸引物 | 50 | |||||
4.1.1 | 景区和 度假区 | 20 | |||||
4.1.1.1 | 品牌突出 | 有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得15分,每有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得5分。最高得15分。 | 15 | 市文旅局 各旅游景区 | 2020.9 | ||
4.1.1.2 | 数量充足 | 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矿山公园等吸引物总数不少于6个的,得5分;少于6个的,不得分。 | 5 | 市文旅局 各旅游景区 | 2020.9 | ||
4.1.2 | 城市与特色村镇 | 30 | |||||
4.1.2.1 | 城市旅游功能区 | 有功能完善、业态丰富的旅游主题功能区、休闲游憩区、特色文化街区等。每有1处得2分,最高得4分。现场检查发现功能不完善、业态不丰富则酌情扣分。 | 4 | 市文旅局 | 2019.6 | ||
4.1.2.2 | 城市旅游 业态 | 城市公园、主题乐园、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规划馆、展览馆、纪念馆、动物园、植物园等配套有主客共享的旅游设施。每有1处得1分,最高得6分。现场检查发现业态不丰富则酌情扣分。 | 6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6 | ||
4.1.2.3 | 乡村旅游 布局 | 有自然环境优美、接待设施配套、资源有机整合的乡村旅游集聚带(区),有吃、住、游、娱等要素集聚、设施完善的旅游接待村落或特色小镇。每有一处得2分,最高得6分。现场检查根据品质酌情扣分。 | 6 | 各乡镇、街道 | 2020.6 | ||
4.1.2.4 | 乡村旅游 业态 | 有田园综合体、田园艺术景观、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定制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现代农业庄园、家庭农场等多种业态的乡村旅游产品。每有一处得1分,最高得6分。现场检查发现业态不丰富则酌情扣分。 | 6 | 各乡镇、街道 市农业农村局 | 2020.6 | ||
4.1.2.5 | 乡村旅游 质量 | 有政府、企业、协会多元化推动机制,产业链条完整,在建设特色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精细化上有成效,最高得4分。现场检查根据建设情况酌情扣分。 | 4 | 各乡镇、街道 | 2020.6 | ||
4.1.2.6 | 品牌突出 | 每获得1个中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县等称号得1分;每获得1个中国特色小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美丽乡村、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等称号得1分;每获得2个相应省级旅游称号得1分。最高得4分。 | 4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各乡镇、街道 | 2020.6 | ||
4.2 | 旅游餐饮 | 35 | |||||
4.2.1 | 特色餐饮 街区 | 在中心城区、旅游城镇(街道)有集中提供地方美食的特色餐饮街区、休闲夜市等。每有1处得 3分,最高得12分。现场检查发现特色餐饮街区特色不足、服务不好则酌情扣分。 | 12 | 市住建局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20.6 | ||
4.2.2 | 地方餐饮(店)品牌 | 每获得1个国家级特色餐饮(店)品牌称号得3分,1个省级特色餐饮(店)品牌称号得1分,最高得8分。 | 8 | 市国资局 | 2020.6 | ||
4.2.3 | 快餐和特色小吃 | 在游客主要集散区域能够为游客提供便捷、丰富的快餐和小吃。不能够提供的,最多扣8分。 | 8 | 市住建局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20.6 | ||
4.2.4 | 餐饮管理 | 餐饮环境整洁卫生,菜品明码标价,服务热情周到。每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最多扣7分。 | 7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20.6 | ||
4.3 | 旅游住宿 | 35 | |||||
4.3.1 | 星级饭店 | 每有1家五星级饭店或2家四星级饭店得3分,最高得6分。 | 6 | 市文旅局 | 2020.6 | ||
4.3.2 | 文化主题旅游饭店 | 每有1家金鼎级文化旅游饭店得3分,每有1家银鼎级文化旅游饭店或地方特色的精品酒店得1分,最高得6分。现场检查发现饭店文化主题或特色不足则酌情扣分。 | 6 | 市文旅局 | 2020.6 | ||
4.3.3 | 连锁酒店 | 每引进1家品牌成熟度高的连锁酒店得2分,最高得6分。 | 6 | 市招商局 市文旅局 | 2020.6 | ||
4.3.4 | 非标住宿 | 每有1家5星级旅游民宿得3分,每有1家4星级旅游民宿或非标住宿业态,如特色民宿、共享住宿、旅居车营地、帐篷酒店、森林木屋、沙漠旅馆、水上船坞等得2分,最高得10分。 | 10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 2020.6 | ||
4.3.5 | 管理服务 | 住宿设施整洁卫生、明码标价、服务精细、绿色环保。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最多扣7分。 | 7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市环保局 | 2020.6 | ||
4.4 | 旅游娱乐 | 35 | |||||
4.4.1 | 演艺活动 | 常规性举行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规模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演艺活动,包括室内剧场、巡回演出、实景演出等。每有1项得5分,最高得15分。现场检查发现演艺活动品质不好则酌情扣分。 | 15 | 市文旅局 | 2020.6 | ||
4.4.2 | 休闲娱乐 | 有休闲集聚区,提供康体疗养、夜游休闲、文化体验等多种常态化的休闲娱乐活动和场所。根据业态丰富度和体验效果酌情扣分,最多扣14分。 | 14 | 市文旅局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20.6 | ||
4.4.3 | 品牌节事 | 至少连续三年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形成品牌影响的节事节庆活动。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委宣传部 市文旅局 | 2020.6 | ||
4.5 | 旅游购物 | 35 | |||||
4.5.1 | 品牌影响 | 旅游商品每获得1个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 每获得1个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最高得10分。 | 10 | 市文旅局 各旅游商品 企业 | 2020.6 | ||
4.5.2 | 特色与 质量 | 形成系列农副土特产品、文创产品、实用产品等,设计精细,包装时尚,销售专业。每有一个系列得3分,最高得15分。现场检查发现商品特色不足、质量不好则酌情扣分。 | 15 | 市文旅局 各旅游商品 企业 | 2020.6 | ||
4.5.3 | 购物场所 | 在游客主要聚集场所,如游客服务中心、车站、景区、旅游街区等有经营规范的旅游商品精品店、特色店等。每发现1处不符合条件扣1分,最多扣10分。 | 10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20.6 | ||
4.6 | 融合产业 | 50 | |||||
4.6.1 | 融合面广 | 形成以文化、工业、交通、环保、国土、气象、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为基础功能的旅游产业融合业态,每有1项得5分,最高得20分。 | 20 | 市委办 政府办 | 2020.6 | ||
4.6.2 | 成长性好 | 旅游融合业态具有较好的市场成长性和可持续性,近三年年均接待游客增速达20%以上得10分,15%以上得6分,10%以上得3分,10%以下不得分。 | 10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委宣传部 市文旅局 | 2020.6 | ||
4.6.3 | 示范性强 | 旅游融合业态每得到1个国家级称号,如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中医药旅游示范区(基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得10分;每得到1个省级称号得5分。最高得20分。 | 20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委宣传部 | 2020.6 | ||
5 | 秩序与 安全 | 140 | |||||
5.1 | 服务质量 | 20 | |||||
5.1.1 | 标准完善 | 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旅游和乡村旅游服务地方标准或规范。每制订1项得1分,最高得4分。 | 4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 2019.9 | ||
5.1.2 | 标准执行 | 游客集中场所须实现标准化服务。每发现1处服务不规范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 2019.9 | ||
5.1.3 | 标准示范 | 获得“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区、县)”“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等称号,每有1个称号得1分,最高得2分。 | 2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20.6 | ||
5.1.4 | 服务引领 | 每获得1个国家级旅游服务质量荣誉称号得3分;每获得1个省级旅游服务质量荣誉称号得2分;获得其他行业荣誉称号得1分。最高得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 2020.6 | ||
5.1.5 | 优质服务商目录 | 有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且游客能够方便获取,最高得4分。 | 4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5.2 | 市场管理 | 25 | |||||
5.2.1 | 执法队伍 | 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旅游市场执法职责,最高得9分。 | 9 | 市文旅局 | 2019.9 | ||
5.2.2 | 市场秩序 | 发现1处 “黑导”“黑社”“黑店”“黑车”等扣2分;发现1处 “擅自变更行程”“虚假宣传”等扣1分;发现1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购物)”扣7分。最多扣7分。 | 7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5.2.3 | 信用管理 | 建立旅游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制定有旅游市场主体“红黑榜”制度最高得6分,建立旅游企业信用联合惩戒制度最高得6分。两者最高得9分。 | 9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市文旅局 | 2019.9 | ||
5.3 | 投诉处理 | 20 | |||||
5.3.1 | 线上投诉 | 有12301智慧旅游服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投诉举报手段。每发现1种不畅通扣1分,最多扣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 2019.12 | ||
5.3.2 | 线下投诉 | 游客集中区均设有旅游投诉点,线下投诉渠道畅通。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5.3.3 | 处理规范 公正 | 投诉处理制度健全得2分,按章处理规范公正得2分,最高得4分。 | 4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5.3.4 | 反馈及时 有效 | 一般性投诉当日反馈结果得6分;3日内反馈结果得3分;超过3日不得分。最高得6分。 | 6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5.4 | 文明 旅游 | 20 | |||||
5.4.1 | 文明公约和指南 | 开展旅游文明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指南宣传教育活动,推行旅游文明公约。每开展1次得2分,最高得10分。 | 10 | 市文旅局 市文明办 | 2019.12 | ||
5.4.2 | 文明典型 | 妥善处置、及时上报旅游不文明行为事件,有文明旅游典型且有国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反响的,每有1个得4分,省级主流媒体宣传的每有1个得2分。两者最高得10分。 | 10 | 市委宣传部 市文旅局 市文明办 | 2019.12 | ||
5.5 | 旅游志愿者服务 | 15 | |||||
5.5.1 | 服务工作 站点 | 游客集中场所设立至少3处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并有人值守。每少1处扣3分,最多扣9分。 | 9 | 市文明办 | 2019.12 | ||
5.5.2 | 志愿公益 行动 | 有常态化旅游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的最高得3分,形成服务品牌的最高得3分。两者最高得6分。现场检查发现公益活动效果不好则酌情扣分。 | 6 | 市文明办 | 2019.12 | ||
5.6 | 安全制度 | 12 | |||||
5.6.1 | 应急预案 | 有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得2分;有针对各种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有1个得1分。两者最高得4分。 | 4 | 市文旅局 市应急管理局 | 2019.9 | ||
5.6.2 | 定期演练 | 创建期内每年至少进行过1次演练。每有1次演练得2分,最高得4分。 | 4 | 市应急管理局 | 2019.12 | ||
5.6.3 | 监管机制 | 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机制的,最高得4分。 | 4 | 市应急管理局 | 2019.9 | ||
5.7 | 风险管控 | 18 | |||||
5.7.1 | 安全风险 提示 | 有广播、新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预警发布渠道。每有1种渠道得2分,最高得6分。 | 6 | 市委宣传部 各网络运营商 | 2019.9 | ||
5.7.2 | 企业安全 规范 | 旅游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2分,最多扣6分。 | 6 | 各旅游企业 | 2019.9 | ||
5.7.3 | 重点领域行业监管 | 创建单位在旅游意识形态管理方面有具体举措,没有发生相关事故,有针对特种旅游设施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节庆活动等安全监管措施。每发现1处监管不到位扣3分,最多扣6分。 | 6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19.9 | ||
5.8 | 旅游救援 | 10 | |||||
5.8.1 | 救援体系 | 与本地110、120、119等有合作救援机制的得2分;旅游企业有专门救援队伍或与其他专业救援队伍(或商业救援机构)合作的,每有1种合作方式2分。最高得6分。现场检查发现合作救援服务水平不高则酌情扣分。 | 6 | 市应急管理局各旅游企业 | 2019.9 | ||
5.8.2 | 旅游保险 | 旅游景区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实现旅游保险全覆盖且有效理赔。发现1次不达标扣2分,最多扣4分。 | 4 | 各旅游企业 各保险公司 | 2019.9 | ||
6 | 资源与环境 | 100 | |||||
6.1 | 资源环境 质量 | 24 | |||||
6.1.1 | 自然生态 保护 | 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有针对性措施和方案的,得8分。发现1处生态资源明显破坏或盲目过度开发,或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扣8分。 | 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环保局 | 2019.9 | ||
6.1.2 | 文化资源 保护 | 对地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有针对性保护措施和方案的,得8分。发现1处文化资源明显被破坏或掠夺式开发的扣8分。 | 8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6.1.3 | 全域环境 质量 | 近1年空气质量达优良级标准全年不少于300天得5分,不少于250天得3分,不少于220天得2分,不少于200天得1分,少于200天不得分;主要旅游区地表水水域环境质量符合GB3838Ⅱ类标准得3分,符合GB3838Ⅲ类标准得1分。最高得8分。 | 8 | 市环保局 | 2019.12 | ||
6.2 | 城乡建设 水平 | 16 | |||||
6.2.1 | 城市建设 | 城市建设风貌美观,辨识度高,富有地方文化特色。城市风貌特色一般,但没有明显不协调的,扣3分;城市风貌无特色、不协调的扣6分。 | 6 |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管局 市文旅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12 | ||
6.2.2 | 村镇建设 | 旅游村镇建筑富有地方特点和乡土特色。村镇风貌特色一般,但没有明显不协调,扣2分;村镇风貌无特色、不协调的扣5分。 | 5 | 市住建局 各乡镇、街道 | 2019.12 | ||
6.2.3 | 村镇保护 | 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等传统村镇有针对性保护措施和方案。每发现1处破坏扣2分,最多扣5分。 | 5 | 市文旅局 各乡镇、街道 | 2019.12 | ||
6.3 | 全域环境 整治 | 20 | |||||
6.3.1 | 环境美化 | 主要旅游区、旅游廊道、旅游村镇周边实现洁化绿化美化。每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最多扣8分。 | 8 | 市环保局 市文旅局 各乡镇、街道 | 2019.12 | ||
6.3.2 | “三改一整” | 旅游接待户全面实现“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每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19.12 | ||
6.3.3 | 污水处理 | 旅游景区、旅游村镇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每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各乡镇、街道 | 2019.12 | ||
6.3.4 | 垃圾处理 | 旅游景区、旅游村镇实现垃圾分类回收、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每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各乡镇、街道 | 2019.12 | ||
6.4 | 社会环境 优化 | 40 | |||||
6.4.1 | 居民宣传 教育 | 须向居民开展全域旅游的相关宣传教育,强化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旅游责任意识、旅游安全意识。每开展1次相关宣传教育或其他形式活动得1分,最高得5分。 | 5 | 全市各单位 | 2019.12 | ||
6.4.2 | 公益场所 开放 | 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城市休闲公园、红色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场所免费开放。每发现1处不符合条件扣1分,最多扣6分。 | 6 | 市文旅局 市科技局 市住建局 | 2019.12 | ||
6.4.3 | 对特定人群价格优惠 | 旅游接待场所对老人、军人、学生、残疾人等特定人群实施价格优惠。每发现1处不符合条件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市文旅局 市物价局 各旅游企业 | 2019.12 | ||
6.4.4 | 旅游扶贫 富民成效 | 贫困地区近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旅游就业等形式脱贫占地方脱贫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得20分,不低于10%得10分,不低于5%得5分;非贫困地区旅游富民成效显著,近2年主要旅游乡镇(街道)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或年增幅不低于15%得20分,不低于10%得10分,不低于5%得5分。最高得20分。 | 20 | 市扶贫办 市文旅局 各乡镇、街道 | 2019.12 | ||
6.4.5 | 旅游扶贫富民方式多样 | 通过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直接就业、定点采购、帮扶销售农副土特产品、输送客源、培训指导、资产收益等各类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脱贫、就业和增收致富。每有1种旅游扶贫富民方式得1分,最高得5分。现场检查发现扶贫富民方式效果不好则酌情扣分。 | 5 | 市扶贫办 市文旅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019.12 | ||
7 | 品牌影响 | 60 | |||||
7.1 | 营销保障 | 15 | |||||
7.1.1 | 资金保障 | 旅游营销专项资金总额在800万以上得10分,500万以上得8分,200万以上得4分,200万以下不得分。 | 10 | 市财政局 | 2019.7 | ||
7.1.2 | 奖励制度 | 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奖励办法,且办法切实可行,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最高得5分。 | 5 | 政府办 市文旅局 | 2019.9 | ||
7.2 | 品牌战略 | 15 | |||||
7.2.1 | 品牌形象 | 目的地品牌形象清晰,知名度和美誉度高的,最高得5分。现场检查发现品牌形象不好则酌情扣分。 | 5 | 市委宣传部 市文旅局 | 2020.6 | ||
7.2.2 | 品牌推广 | 在国家级媒体平台上进行品牌推广得4分;在省级平台媒体平台上进行品牌推广得2分。每开展1种常规性旅游品牌推广活动,具有国家级影响的得4分;具有省内影响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 10 | 市委宣传部 广电总台 信息中心 网络中心 | 2020.6 | ||
7.3 | 营销机制 | 10 | |||||
7.3.1 | 主体联动 机制 | 建立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营销联动机制,最高得5分。 | 5 | 市委办 政府办 | 2019.12 | ||
7.3.2 | 部门联动 机制 | 建立文化和旅游、宣传、体育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营销联动机制,最高得5分。 | 5 | 市委办 政府办 | 2019.12 | ||
7.4 | 营销方式 | 10 | |||||
7.4.1 | 多渠道营销 | 有效运用网络营销、公众营销、节庆营销等多种方式进行品牌营销,每有一种得2分,最高得6分。现场检查发现营销渠道效果不好,酌情扣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市商务局 | 2019.12 | ||
7.4.2 | 创新营销 | 利用多种新媒体方式进行创新性的品牌营销,每有一种得2分,最高得4分。现场检查发现营销方式效果不好、创新性不足,酌情扣分。 | 4 | 广电总台 信息中心 网络中心 | 2019.12 | ||
7.5 | 营销成效 |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游客数量稳定增长。近三年旅游市场平均增长率在20%及其以上,得10分;介于15%(含)-20%之间,得8分;介于10%(含)-15%之间,得4分;低于10%,不得分。 | 10 | 市文旅局 | 2019.12 | ||
8 | 创新示范 | 200 | |||||
8.1 | 体制机制 创新 | 50 | |||||
8.1.1 | 领导机制 创新 | 有示范意义的领导机制创新,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1.2 | 协调机制 创新 | 有示范意义的协调机制创新,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1.3 | 市场机制 创新 | 有示范意义的市场机制创新,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1.4 | 旅游配套机制创新 | 有示范意义的旅游配套机制创新,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1.5 | 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有示范意义的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1.6 | 旅游治理能力机制创新 | 有示范意义的旅游治理能力创新,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1.7 | 旅游引领多规融合创新 | 鼓励地方创新,有体现旅游引领多规融合的,最多加8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示范程度不高则酌情扣分。 | 8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1.8 | 规划实施管理创新 | 规划实施与管理有创新举措的,最多加6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示范程度不高则酌情扣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2 | 政策措施 创新 | 30 | |||||
8.2.1 | 全域旅游政策举措创新 | 本项鼓励创新全域旅游实施举措,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 |||
8.2.2 | 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创新 | 本项奖励财政金融支持旅游业创新,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财政局 | |||
8.2.3 | 旅游投融资举措创新 | 本项鼓励地方采取招商引资政策发展旅游业,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招商局 市文旅局 | |||
8.2.4 | 旅游土地供给举措创新 | 本项鼓励地方创新土地供给方式发展旅游业,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2.5 | 人才政策举措创新 | 本项鼓励地方创新旅游人才引进、培训、奖励等举措发展旅游业,最多加6分 | 6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人社局 | |||
8.3 | 业态融合 创新 | 30 | |||||
8.3.1 | 旅游发展 模式创新 | “旅游+”城镇化形成创新发展模式的,最多加10分。现场检查发现示范意义和影响程度不高则酌情扣分。 | 10 | 市委办 政府办 市文旅局 | |||
8.3.2 | 融合业态 创新 | 融合业态特色鲜明、科技感强、生态性好的,最多加10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程度和影响程度不高则酌情扣分。 | 10 | 市委办 政府办 | |||
8.3.3 | 旅游经营模式创新 | 有旅游经营模式创新的最多加10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程度和示范意义不高则酌情扣分。 | 10 | 市文旅局 | |||
8.4 | 公共服务 创新 | 40 | |||||
8.4.1 | 旅游交通建设创新 | 突破旅游业发展交通瓶颈举措,最多加8分。现场检查发现影响程度和示范意义不高则酌情扣分。 | 8 | 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文旅局 各乡镇、街道 | |||
8.4.2 | 旅游交通服务方式创新 | 提供自行车、汽车或其他专项交通租赁服务的,最多加8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程度和服务品质不高则酌情扣分。 | 8 | 市文旅局 市交通运输局 | |||
8.4.3 | 旅游咨询服务创新 | 专门为远程旅游者提供旅游攻略服务最多加8分。 | 8 | 市文旅局 | |||
8.4.4 | “厕所革命”创新 | “厕所革命”推进力度大、效果好、管理优的最多加8分,现场检查发现实施效果和服务品质不高则酌情扣分。 | 8 | 市文旅局 市住建局 | |||
8.4.5 | 环境卫生整治创新 | 解决长期制约当地旅游环境的问题,如搬迁垃圾场、清理污水池塘、河流彻底整治、节能减排技术广泛应用等最多加3分。现场检查发现影响程度和示范意义不高酌情扣分。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生态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文明城市等称号的最多加3分,获得省级类似称号加1分。两者最多加8分。 | 8 | 市环保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利局 市文旅局 市城管局 | 2019.9 | ||
8.5 | 科技与服务创新 | 20 | |||||
8.5.1 | 智慧服务 创新 | 采用智慧化手段为游客和旅游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最多加10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程度不高和服务品质不好则酌情扣分。 | 10 | 市文旅局 | |||
8.5.2 | 非标准化旅游服务创新 | 有社区主导的旅游经营模式创新或其他非标准化特色旅游服务创新最多加10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程度不高则酌情扣分。 | 10 | 市文旅局 各乡镇、街道 | |||
8.6 | 旅游环境保护创新 | 有旅游环境保护创新最多加8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程度不高则酌情扣分。 | 8 | 市文旅局 市环保局 | |||
8.7 | 扶贫富民 创新 | 12 | |||||
8.7.1 | 旅游扶贫富民方式创新 | 旅游扶贫富民经验得到全国层面认可和推广的加8分,得到省级层面认可和推广的加6分。最多加8分。 | 8 | 市扶贫办 市文旅局 | |||
8.7.2 | 旅游创业就业方式创新 | 有旅游创业就业方式创新的,最多加4分。现场检查发现创新程度不高则酌情扣分。 | 4 | 市扶贫办 市人社局 市文旅局 | |||
8.8 | 营销方式 创新 | 创新营销方式,取得突出效果,并具有示范意义的最多加10分。现场检查发现其创新不高则酌情扣分。 | 10 | 市文旅局 | |||
9 | 扣分事项 | ||||||
9.1 | 一票否决项 | ||||||
9.1.1 | 重大安全 事故 | 近三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 市文旅局 | ||||
9.1.2 | 重大市场秩序问题 | 近三年发生重大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游市场失信等市场秩序问题的。 | 市委宣传部 市文旅局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
9.1.3 | 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 近三年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环保局 | ||||
9.1.4 | 旅游厕所 | “厕所革命”不达标。 | 市文旅局 | ||||
9.2 | 扣分项 | 100 | |||||
9.2.1 | 安全生产 事故 | 近三年发生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5分。 | 35 | 市文旅局 市应急管理局 | |||
9.2.2 | 市场秩序 问题 | 近三年发生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游市场失信等市场秩序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0分。 | 30 | 市委宣传部 市文旅局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
9.2.3 | 生态环境 破坏 | 近三年发生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5分。 | 35 | 市环保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