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是垭口绿园小区住户,现投诉小区严重噪音污染,产生噪音扰民,恳请相关部门调查并督促整改。
具体情况: 1.每日清晨7点左右,每隔大约20分钟,会不间断的有收破烂、换纱窗、换滑轮、换剪子、换刀、修天然气灶、回收破手机、旧空调等闲杂人员携带喇叭持续吆喝,严重超出正常生活噪音范围,且音量超过了居民区噪音标准(45分贝-55分贝)。2.几乎每天中午12点-14点,午休期间,依然不间断的在楼下停留,持续吆喝。 3.尤其是周末,居民一大早无法正常休息,睡眠受到严重影响。噪声通过门窗传入,由于喇叭声过大且持续发出,即使关闭仍难以隔绝。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诉求: 1.请平安社区街道办、城市管理局、环保局、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以上闲杂人员进行警告及依法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进入绿园小区楼下的噪音扰民行为。 2.要求以上社会闲杂人员,禁止用喇叭持续发声的方式进行商业宣传经营。 3.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