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9269 | ||
信件名称: | 投诉朱兰兰城丽景甜啦啦夜间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
提交时间: | 2025-03-27 | ||
信件内容: | 我是兰城丽景C区住户,现投诉甜啦啦(朱兰兰城丽景店)夜间持续播放音乐,产生噪音扰民,恳请相关部门调查并督促整改。 具体情况: 1.该门店一月以来每日夜间持续播放高音量音乐(22:00至凌晨1:00),严重超出正常生活噪音范围。 2.居民夜间无法正常休息,睡眠收到严重影响。噪声通过门窗传入,即使关闭仍难以隔绝。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夜间(通常指晚22:00至次日6:00)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该门店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法规。 诉求: 1.请相关部门对该门店噪音问题进行实地检测并依法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夜间噪音扰民行为。 2.要求该门店调整营业时间,禁止在晚22:00后播放音乐或进行其他产生噪音的活动。 3.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舞钢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3-28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舞钢市城市管理局调查,现已安排执法人员通知该商户,喇叭使用不得超过晚九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和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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