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2361 | ||
信件名称: | 舞钢市寺坡玄翠园房子过户的事宜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
提交时间: | 2023-04-20 | ||
信件内容: | 四年前买的一套二手,去年问了,由于土地转让金的问题,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问一下舞钢市寺坡玄翠园房子能否过户(玄翠园41号楼)。还有业主在国外,能否通过大使馆开委托事宜,让其在国内的亲戚办理。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舞钢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04-23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依据舞政【2019】21号文件,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缴纳税款的政策,现该政策已过有效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上报市政府继续执行舞钢【2019】21号文件,待市政府同意后,此类问题将予以解决。业主在国外的,可以通过大使馆开具委托事宜,让其在国内的亲戚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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