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舞钢市垭口街道办事处刘耀松,利用其单位相关证明办理贷款,其贷款逾期后长期逃避。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逾期还款公职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贷款逾期不还,违反了社会公德,恶意拖欠贷款也违反了党纪国法。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加强员工教育,要求职员遵纪守法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现在各地也在大力弘扬诚信意识,对于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也是如火如荼的进行清收工作。河南省政府也已表态针对清收工作中的责任落实不彻底,工作措施不扎实,清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以及拒不还款、恶意逃避债务、挪用信贷资金、骗取贷款、高利转贷或阻挠依法清收工作的公职人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从快精准执纪,绝不高举经放,绝不心慈毛软,要聚焦清收工作进度滞后,措施浮于表面,成效“假大空”等问题,以及清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分析,深入解剖背后的责任和作风问题,该问责就问责,把“板子”打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将失责必问的“硬杠子”贯穿清收工作始终。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严查债务人让其处理违约欠款,当事人在外失信失德是当地政府部门对社会人民的不负责任。现在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投资人的利益。 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请回电:15236156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