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4012 | ||
信件名称: | 庙街胡沟有人恶意阻拦污水排放,强占集体排水沟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
提交时间: | 2022-04-30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庙街胡沟村有人强行占用道路排水沟,阻拦污水排放,造成污水乱流,期间有人多次摔伤,本人于年初摔伤,腰间椎骨骨裂,现作出举报,理由有7。1、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因该村民多年霸占。造成路面狭窄,严重妨碍公共交通。3、此事经村委多次调解,仍无后续,期间村委挖开此沟排水,仍被人故意填封,任由污水乱流至道路。4、该村民宅基地证上并未显示此路边沟为个人所有,已经村委核实为集体所有。5、在强行阻拦排水期间,多次造成摔伤现象。6、冬季非环境因素的污水流至道路上有结冰现象,存在很大安全隐患。7、由于污水时间久,路面已有青苔,气味难闻,严重污染环境。要求1、尽快处理公共路上排水问题,避免再次造成人身财产类的伤害及损失。 2、已严重危害到他人人身安全,妨碍道路建设,阻碍公共交通,现已造成他人损失,须承担责任。3、要求强行占用的土地沟壑,尽快清理,恢复原样,并消除安全隐患,他人不得再次占用或破坏。4、道路排水问题不及时清理解决,再造成损害损失,由谁负责承担。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舞钢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5-18 2022-05-18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舞钢市庙街乡核实处理,经乡政府协调,村支部书记牵头带领村组干部到当事人及所涉及的邻居家中调查走访,了解事情真相,还原事情经过。经过协调,当事人同意购买下水管道,并由村组购买水泥,共同完成下水管道的铺设,由于第二天当事人反悔,不同意此前协调方案,故事情还在进一步协调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舞钢市庙街乡核实处理,经乡政府协调,村支部书记牵头带领村组干部到当事人及所涉及的邻居家中调查走访,了解事情真相,还原事情经过。经过协调,当事人同意购买下水管道,并由村组购买水泥,共同完成下水管道的铺设,由于第二天当事人反悔,不同意此前协调方案,故事情还在进一步协调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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