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8397 | ||
信件名称: | 领秀山庄大华一号院金管家物业并未执行市长热线信箱2021年5月22日对于业主投诉后政府的处理意见 | ||
信件分类: | |||
提交时间: | 2021-12-19 | ||
信件内容: | 2021年5月22市长热线信箱回复的领秀山庄大华一号院金管家物业拆除地上公共车位业主擅自装地锁的处理意见物业并未执行,现在本来为数不多的地上车位几乎全被撞上了地锁,请相关部门和领导再次核实情况并督促金管家物业执行处理意见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舞钢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12-22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热线收悉,我局房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物业科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工作人员调查,领秀山庄壹号院地上车位加装地锁不是物业公司安装的,是购买过车位的业主自行安装的。据金管家物业介绍,领秀山庄壹号院现有地上停车位94 个,其中仅有临时停车位2个,剩余92个车位全部为开发公司出售的车位,之前就发生过其他业主占用专有车位的情况。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中予以注明,同时明确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的配置比例”。 领秀山庄壹号院停车位的问题,应先由规划主管部门认定属于规划范围内的车位,这部分产权属开发单位,可以租、售;规划范围以外的属小区业主共有,业主无权安 装地锁。 (住建局, 2021-12-22 09:15:0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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