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0892 | ||
信件名称: | 举报河南省平顶山-舞钢市庙街乡胡沟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巫红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土地资源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
提交时间: | 2021-01-21 | ||
信件内容: | 现举报河南省舞钢市庙街乡胡沟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巫红,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土地资源,不履行国家法定宅基地管理职责,非法为“刘黑妮”保留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经批准的宅基地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由原批准机关注销批准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权。 “刘黑妮”在1992年获批宅基地后,就不在胡沟村居住已经长达二十多年,并且在胡沟村内没有任何建筑物,其获批的宅基地从未建设使用过,胡沟村村民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履行法定宅基地管理职责,回收“刘黑妮”法律上已失效的宅基地归回村集体。 但是,事实上村委会主任巫红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土地资源,不履行国家法定宅基地管理职责,违法为“刘黑妮”超出法律期限非法保留宅基地使用权。 现将该违法事实举报,请依法勒令其履行法定宅基地管理职责,回收失效宅基地使用权回归村集体。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舞钢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1-21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该问题不在舞钢市12345民呼必应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范围,请直接拨打舞钢市纪委监察委电话:0375-7061019 |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