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0086 | ||
信件名称: | 违建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
提交时间: | 2020-11-23 | ||
信件内容: | 关于尚店镇金岗村黄庄村李荣长违规建房的举报信 舞钢市人民政府: 实名举报人:刘定国 男 ,汉族,电话:17772815288. 现举报人实名举报李荣长在未取得任何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私自在尚店镇金岗村黄庄村北路边(原金岗村小学)建设二层楼一处,近期又建设砖混平房三间的违法行为。 李长荣在未取得任何用地手续未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路边建设房屋,严重违法《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违法村镇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目张胆无法无天,虽然多次举报,但职能部门一直未对违法行为查处,未对违建房屋采取措施,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严重损害了金岗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现举报人再次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希望职能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立即组织对该违法建筑进行立即、彻底拆除,维护法律尊严,还公民一个公平、公正、正义的司法环境,举报人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会给村民满意答复,举报人也有决心坚持不懈反映,不拆除违章建筑誓不罢休。希望职能部门能立即行动,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舞钢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2-04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尚店镇政府调查得知,在尚店镇金岗村李荣长建设的二层楼有手续,三间砖混平房未办理手续,目前也正在办理手续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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