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9805 | ||
信件名称: | 庙街乡胡沟村村委主任巫梦红把持村务拒绝履责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
提交时间: | 2020-10-31 | ||
信件内容: | 你好,朱志骞市长,我是庙街乡胡沟村人,向您反应本人于依照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决书【(2020)豫0481行初14号】裁定的合法宅基地申请程序,于2020年10月31日上午9时于胡沟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村委会主任巫梦红以村委会的名义代原告递交纸质原件《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至舞钢市庙街乡人民政府,被拒绝。胡沟村村委主任巫梦红把持村务、拒绝履责的情况请朱市长调查、处理。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舞钢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1-06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您所反映的宅基地判决书问题,你需要向司法机关递交相关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