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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212
信件名称: 舞钢市昭翔食品厂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0-07-10
信件内容: 被投诉举报人:舞钢市昭翔食品厂、地址:舞钢市枣林镇食品工业区、电话:15938910137 事实说明: 本人于2020年05月28在百艳购物广场购买到的“咖姆斯-小熊饼干-奶香味”550克(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2441048100161、生产日期:2020/05/12、保质期:6个月,)购买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涉案产品配料中明显标识有天然色素。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3.1.4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表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识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色素包含的种类有很多,而并非所有的(色素)的使用范围都能在糕点中使用,比如:番茄红(CNS号 08 . 150)的使用范围仅限:风味发酵乳、饮料类。核黄素(CNS号 08. 148)的使用范围仅限:干制蔬菜、方便面制品、固体复合调味料。苛性硫酸盐只能用于配制酒等等!涉案产品配料中的食品添加剂仅标注色素未标明通用名称,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3.1.4的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且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可能。(保留购物小票、产品实物、)余先生 电话18736088821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舞钢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8-1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0日下午16时对昭翔食品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标签标示不规范问题确实存在,将依法处理。配料记录中显示着色剂(南瓜橙),可用于烘焙食品制作且该企业添加量不超标。该着色剂是由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且能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和使用该批次的着色剂(南瓜橙)的质检报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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