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193
信件名称: 劳动监察大队屈磊知法犯法维护违法企业拖欠工资其领导威胁我们不去当地就不给5000元拖欠工资款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07-08
信件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您好        我们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寻求政府的帮助,投诉我们所遭受到的各种不公平的违法对待。我们投诉屈磊不依法办事,成为金正华拖欠工资的保护伞,并且以走程序为名一直为金正华拖延时间,我们信任劳动监察大队秉公办理,得到的却是拨打屈磊同志的电话被数次挂断,监察大队办公电话不接,更是没有任何回复的结果。 近期,金正华将拖欠工资2.3万元其中的5000元给屈磊,但是屈磊却恶意扣押不给我们,在我们投诉以后一开始说是7月6号打款给我们(已经提供给屈磊卡号和开户名),出尔反尔拖延到7月7日,而7月8日下午4点10分,屈磊信誓旦旦的说会今天打款,然后我们等到结果却是要求我们必须亲自去到他们那取现金!否则不给我们5000元!!!给我们的原因是领导开会,因为接到我们的投诉,屈磊的领导让他不能银行汇款,必须要求我们去到他们那拿本应该是我们的5000元,请问政府领导,屈磊这样的操作合理合法吗? 现在都有便民服务,投诉都可以网上举报且目前还处在疫情时期,响应国家号召减少流动,劳动监察大队的屈磊以为他的领导却因为怨恨违背便民原则,要求必须本人去,否则不给我们钱。政府领导我们在山东,去到当地来回路费就得5000,这笔路费费用又怎么算,我们想拿回自己的钱为什么这么难?况且我们曾因金正华拖欠工资一事自费去过劳动监察大队,不仅自费来回的路费,住宿费,而且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的“努力”,金正华依然拖欠工资至今……        就因为我们说实话得罪了他们,就得到这样的待遇?他这种行为不就是在利用公职之便,趁机报复吗?明明可以银行网上汇款,并且银行汇款记录不会作假,到哪里都是呈堂铁证,收款人是当事人,一切有理有据。屈磊却要求必须到他们劳动监察大队那取现金,通过一直以来屈磊的种种在道德上言而无信,在执法上不依法办事的表现,我们对于他保管的现金产生质疑,如果我们拿回来的是假币的我们又找谁说理,对于他种种知法却违法的行为,如果我们真到了河南,到了他们的地盘,我们连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会受到威胁!         并且屈磊的领导不仅没有按照流程,去调查屈磊工作中滥用职权,知法犯法,不作为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反而是告诉屈磊我们投诉他了,并且让屈磊言而无信,出尔反尔,继续扣押5000元不打款给我们,领导爱护下属没问题,但是让他不给我们银行转钱,放纵让其公报私仇,放任屈磊利用职责之便故意刁难威胁我们不去就不给钱,让我们基层老百姓还怎么活!       我们要再次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的一位7月8日下午4时11分接通电话的女性工作者。服务态度恶劣,不如实记录我们的需求,并借口告诉我屈磊回来了,去联系一下让我们等消息,就直接将电话放在旁边不管,整个空白时间持续25分钟左右,而后在我们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就直接被对方挂断……原来不仅屈磊不作为滥用职权知法犯法,他的领导更是让屈磊威胁我们不去到他们那不给钱,这位女性同志同样也是不作为不担当,违法乱纪!        这样的监察大队我们怎么敢去,怎么能去?这样的威胁,这样的黑势力笼罩在劳动监察大队,我们基层老百姓只能寻求政府的帮助了……        现阶段,这个劳动监察大队的屈磊为了逃脱责任,完全不解决我们问题,想将金正华拖欠工资一事停滞6个月以后推到法院,这种不作为的行径是可耻的,请领导依法调查处理取证,依法处理违法公职人员,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舞钢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8-0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1、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查核实,黄某参与协调金某拖欠杨某、粱某夫妇工资一事,属于帮忙行为。协调过程中,黄某从中未收取过双方财务。黄某未参与金某的生产经营活动,与金某之间也没有任何不法私利交易。 2、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查:2019年12月25日,舞钢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网民杨某投诉舞钢市美丽田园公司负责人金某拖欠其夫妇二人工资款共23000元。市劳动监察大队直至2020年6月下旬找到金某,7月6日金某将5000元现金交给屈某,表示用于支付部分工资。当天,屈某将现金交到市劳动监察大队财务处。因无法联系到杨某,经与粱某核实后,于7月22日通过邮政银行将该笔现金汇到梁某提供的杨某银行卡内。经调查取证证实,未发现屈某私自扣押金某用于支付杨某、梁某二人的部分工资款5000元现金的情况。 3、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查:该案件经批准延期的调查完成时限应为2020年5月15日。因案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查时间超出限定时间,存在超期办理情况。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核实结果,针对屈某在办理杨某投诉金某拖欠其夫妇二人工资款案件中超期办理案件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建议市人社局党组对屈某采取批评教育处理。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支持与信任,如后续有疑问,请直接拨打舞钢市纪委监察委电话:0375-7061019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