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2023年舞钢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2023年舞钢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直各医疗机构、平顶山河舞总医院、同立医院:
现将《2023年舞钢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舞钢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舞钢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舞钢市“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围绕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落实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和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主线,以实现“两高”“三低”目标为牵引,以实施妇幼健康“两提升 两促进”行动为重点,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妇幼事业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以机关带系统落实“三学三问”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深化妇幼健康系统联学联建活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开展妇幼健康文化特色单位建设。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科普宣传,开展妇幼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水平。
二、坚持规划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贯彻落实《舞钢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舞钢市“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组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围绕实现“两高”“三低”(即全市人均预期寿命增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平顶山市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保持低于全平顶山市平均水平)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数据质量管理,落实年度相关指标监测评估和考核要求。
三、实施妇幼健康“两提升 两促进”行动
(一)提升省市妇幼重点民生实事服务质量行动
1.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完成筛查2446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全市孕早中期产前筛查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
2.拓展完善服务链条。加强与妇联、残联等部门协作,完善筛查、诊治、干预康复、救助等一体化服务链条。
3.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持续开展“两筛”“两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依托平顶山市级技术指导中心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质控指导,细化考核评估,加强关键指标日常监测评估,实施季通报制度。开展效果评价,探索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提升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水平行动
1.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妇幼保健院达标建设及等级评审,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2.提升妇幼健康综合服务能力。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实现达标率70%以上。加强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市妇幼保健院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3.加强危重救治体系建设。推进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加强动态管理。持续做好妇幼健康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组建危急重症救治专家团队,加强技术指导,畅通急救、转诊、会诊绿色通道,持续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4.强化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和《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强化妊娠风险筛查、评估、质控管理,重点加强红色孕产妇管理。密切关注辖区母婴安全形势,规范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加强动态监测和约谈通报,压实各级职责,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5.提升生育全程服务保障水平。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完善生育政策支持体系,推动生育全程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广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一站式”优质服务模式。开展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妇幼特色专科创建活动。落实《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推动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项目。
(三)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行动
1.规范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积极开展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等保健服务规范落实,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申创国家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
2.推进儿童早期发展。规范和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导,提升婴幼儿喂养咨询能力。加强托育机构备案卫生评价和卫生保健工作。
3.强化新生儿安全保障。实施第二周期新生儿安全项目,全面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积极开展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新生儿安全保障能力。
(四)促进中医药全面融入妇幼健康行动
1.开展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落实《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妇幼保健院按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和治疗室等,争取早日达标。
2.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实施国家级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培养中医学专业骨干医师和“西学中”人才。
3.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妇幼保健院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2项以上。
四、实施妇幼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规范推进国家级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实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基层产科医师和中西部地区县级儿保人员培训项目,培训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基层产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和县级儿保人员。持续实施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培养妇幼保健骨干医师。继续实施国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实施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提质升级项目,加快提升市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
五、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领域监管
(一)提高妇幼健康信息化水平。持续落实新版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强化信息质量管理。加强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安全管理。
(二)防范化解妇幼健康领域风险。加强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管理,定期公布经许可备案的机构名单。加强助产机构及人员管理,公布全市具备资质的助产机构名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行“出生一件事”联办,在全市助产机构探索应用“人脸”识别系统,举办管理培训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妇幼健康行业安全生产、保密安全、信息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