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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 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12-0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动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进一步放宽舞钢市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持续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豫公通〔2022〕77号)、《关于明确农村籍高校学生及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落户政策的通知》(平公明发〔2022〕362号)、《平顶山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平公通〔2019〕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适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按照“全部放开、应落尽落”的原则,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有序落户,全力引导解决已进城就业、就学、定居、经商、投资办企业各类人员落户城镇问题,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政策及具体办理要求

全面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的迁入条件限制,取消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限制,实行“零门槛”准入政策。只要本人在城镇实际经常居住(含租赁)、就学、就业、投资、经商办企业的外地公民,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迁移落户。在当地暂时没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将户口迁移至亲友家中、租赁房屋处或社区公共户口。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可根据我市亲属投靠的有关政策,申请将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随同迁入城镇。

(一)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提供以下材料,可申请在城镇登记落户:

1.当事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符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中之一即可)。

(二)在我市城镇实际经常居住(含租赁)的,提供以下材料,可申请在城镇登记落户:

1.当事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根据实际居住不同情形,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租房居住的:

(1)租房合同;

2)房屋所有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其在房屋所在地落户的声明。

投靠亲友居住的:

(1)户主的共同居住并同意入户的声明;

2)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在单位公房或集体宿舍居住的:单位证明。

购买单位小产权或国有土地上因手续不全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居住的:

(1)购房合同;

2)购房缴费凭证。

购买二手小产权房或国有土地上因手续不全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居住的:

(1)购房合同;

      2)原房主身份证、户口簿。

已被拆除或属非住宅类、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立户地址。

(三)在我市城镇实际就学(小学起算)的,可申请在城镇登记落户:

     1.未成年人在我市城镇全日制公立或私立学校实际就学的,提供以下材料,随法定监护人一同落户城镇:

   1)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

   2)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常住人口系统或户口簿不能显示父子、母子关系的);

   4)未成年人就读学校证明。

2.成年人在我市城镇全日制公立或私立学校实际就学的,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落户城镇:

   1)当事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就读学校证明。

   (四)在我市城镇实际就业的,可申请在城镇登记落户: 

1.在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实际就业的,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单位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个体营业执照。

   (五)继续落实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往届高校毕业生、技术人才、职业院校毕业生入户,应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留学归国人员入户,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一个工作日审批办结。

   (六)继续实施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1.高校学生毕业后,可以将户口迁入就业地。确实在农村生活居住的,毕业后五年内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回原籍。

2.在外地就业落户后,辞职回原籍的,可以将其户口迁到原籍。

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落户: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或肄业证;

   4)申请人的个人承诺证明(个人书面承诺确实在农村生活居住);

   5)社区民警对其是否确实在农村居住生活的调查材料;

   6)入户证明;如回原籍应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符合单独立户条件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或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

   7)原籍村委会的同意迁入证明。

   (七)继续落实迁入城镇的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入户政策:

参军前户口在农村的退伍转业军人,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八)根据户口迁入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分类办理,即办理落户手续时除提供以上规定材料外,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并到相应派出所办理:

1.本人在当地有自主产权房屋的,携带相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2.落户到租赁房屋或亲友家的,需提交房东或房主同意入户证明,分别到租房或亲友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3.落户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交单位接收证明,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4.无法落户以上地址的,按照社区公共集体户口入户相关规定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服务。在办理群众户口迁移落户工作中,要严格按户籍管理有关政策执行,规范服务行为,不得额外增加申请人居住时间或缴纳社会保险金等限制条件,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和超规定索要额外材料,做到按政策管理、按规范服务、按时限办结。

   (二)便民利民。在办理群众户口迁移落户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简化手续材料,可以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查验的,不得要求群众再出具证明材料。要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马上办、一次办。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外地市户籍人员符合我市落户条件,申请人通过户籍窗口办理迁移户口业务过程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调用等方式实现对政府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租赁房屋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明)材料予以确认的,由申请人现场签署《户籍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三)动态调整。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国家和省、平顶山市简政放权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的要求,对相关证明事项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

 

舞钢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