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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7-26 来源: 浏览次数:

1.制定并落实本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依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办好、管好各级各类学校,使各类教育和学校布局合理,学制规范,学校规模容量和班额符合省规定要求。

2.对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和监督指导工作。

3.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4.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学校的招生范围,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拟定招生指标,管理好各类学校的学籍,跟踪督促辍学学生复学。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

6.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效。

7.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使用,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调配交流、考核、工资调整等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校长和教师队伍。

8.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由机构管理部门核定全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根据师生比例标准适时调整。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严格规范学校内设机构与领导职数。

9.建立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交流支教等教师互动交流机制,实现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0.加强学校行政管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保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工)代会;教代会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行风建设,制止中小学乱收费行为。

11.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对基建经费、专项经费统筹安排并提出分配方案。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民生工程、学前教育工程,促进各类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各类学校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和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12.发展学校后勤社会服务,逐步建立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服务体系。

13.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加强管理,依法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14.积极帮助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15.开展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办好体育传统校及特色学校。

16.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17.及时办理教育系统离职人员的审批与报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