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初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平顶山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教体基〔2024〕17号)、《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教体基〔2024〕27号)及《舞钢市2021年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舞教基〔202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立足实际、考虑全局”的原则,坚持“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依据生源数量和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的招生计划、校址分布,合理地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每所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实行就近入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2.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3.坚持保障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学业的小学毕业生。
4.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上报,经教育体育局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5.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招生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投诉方式等信息,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
6.坚持均衡发展原则。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初中、小学,各民办学校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学位足够供给,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5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经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一)市直初中招生范围和计划
市直公办、民办初中:市一中招生范围为在青年水库以南,寺坡办事处辖区以北,田园小区以西,新六路以东(含薄冲村)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市二中招生范围为在铁山办事处、朱兰办事处、红山办事处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实验初中招生范围为在寺坡办事处、院岭办事处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市一中、市二中、实验初中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新时代国际学校七年级面向全市招生。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班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备注 |
市一中 | 12 | 660 | |
市二中 | 12 | 660 | |
实验初中 | 8 | 440 | |
新时代国际学校 | 8 | 440 | |
合计 | 40 | 2200 |
(二)市直小学招生范围和计划
市直公办、民办小学:市一小招生范围为居住在老一中路-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化路北段与常州路交叉以南、焦沟以北、斗北寺以东、敖山以西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二小招生范围为居住在朱兰大道以北、健康路以西、半山刘以东、铁道以南属于朱兰办事处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康乐小区学生可去市二小和市六小);市三小招生范围为龙头山以东及居住在寺坡办事处辖区的适龄儿童(领秀山庄、仙境苑、龙湖佳苑的适龄儿童也可到市三小就读),并接收寺坡办事处片区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居住在老一中路以北、培德路和青年水库以南、羊角湾以东、经济适用房以西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五小招生范围为龙头山以西居住在院岭办事处辖区的适龄儿童,并接收院岭办事处片区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六小招生范围为居住在朱兰大道以南和健康路以东朱兰办事处和铁山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并接收片区内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七小招生范围为居住在垭口培德路以北、钢城路以西、支鼓山以南、新六路以东(含薄冲村)居住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培英双语学校、新时代国际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班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备注 | |
市一小 | 6 | 330 | ||
市二小 | 6 | 330 | ||
市三小 | 5 | 275 | ||
市实验小学 | 6 | 330 | ||
市五小 | 6 | 330 | ||
市六小 | 6 | 330 | ||
市七小 | 7 | 385 | ||
新时代国际学校 | 4 | 220 | ||
培英学校 | 2 | 110 | ||
合计 | 48 | 2640 |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计划
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一至九年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四、招生时间
2024年全市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均为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各中小学可以使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由招生学校在平台上进行操作,不得使用其他平台收集学生信息。8月5日前完成招生数据库上报工作。
(备注:乡镇中小学招生时间:7月29日一天;市直中小学招生时间:7月30日-8月1日)
五、招生办法
(一)市直初中、小学招生办法
市直初中、小学招生主要依据学生真实居住地进行招生,确保片区内适龄生应入尽入。辖区内学生根据学校招生须知,拿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所在片区内的学校报名。
(二)各乡镇初中、小学招生办法
各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各初中、小学按照招生意见不得拒绝接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一视同仁,切实做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入尽入”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四)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舞钢市内各初中之间学生转学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七、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2.在招生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政策,各学校要成立以书记、校长、纪检员为主的招生监督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书记、校长负主体责任,纪检员负监督责任,监督组名单随招生方案一并报基础教育股;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党风行风、信访、基础教育、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股室组成的招生工作巡察组,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来信来访,对学校监督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情况(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小学、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教育体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3303155(党风行风室)
3303669(信访股)
3303011(基础教育股)
3303013(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股)
八、相关要求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辖区内的生源数量做好充分调查和了解,确保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能够全部入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平均班额大于55人的年级不得转入学生。凡办理转学的学生,无需到教育体育局办理手续,但必须向转入学校提交《学籍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身份证电子照,无手续者,不许进校入班。
3.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初中、小学及各民办学校请于7月25日前,将详细的招生实施方案报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各校招生方案备案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招生。
4.教育体育局不再对各学校的学籍审核结果进行二次审核,各招生学校要入户核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学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招生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各学校要收齐相关佐证材料存档至少3年,录取结果公示后,将招生表及公示照片报基础教育股。乡镇各小学、初中要认真填写《舞钢市留守儿童登记表》(附件1)和《舞钢市留守儿童情况汇总表》(附件2),市直各小学、初中要认真填写《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登记表》(附件3)和《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情况汇总表》(附件4),招生结束后要上报基础教育股纸质档案一份及电子档(邮箱为pdswgpjk@163.com)。
5.随着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逐步推进,有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将会进行合理调整,具体情况将另行通知。
6.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教育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钦占(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二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东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兴旺(教育总督学)
张 昂(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国文(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王艳歌(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国亭(办公室负责人)
张耀军(基础教育股股长)
田新伟(信访股股长)
李国强(党风行风室主任)
殷晓伟(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王二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耀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附件:1.2024年舞钢市留守儿童登记表
2.2024年舞钢市留守儿童情况汇总表
3.2024年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登记表
4.2024年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情况汇总表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 2024年舞钢市留守儿童登记表 | ||||||
填报单位: | 年级: | 时间: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备注 |
附件2 2024年舞钢市留守儿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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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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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
合计 |
附件3 2024年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登记表 | ||||||
学校: | 年级: | 时间: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备注 |
附件4 2024年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情况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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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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