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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发布日期:2024-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375-3303188

1.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

用于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具有国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幼儿。每生每年600元,分学期发放。

2.学前教育生活费补助

用于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具有国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幼儿及普惠性幼儿园上学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400元,分学期发放。

3.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国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625元,初中750元,分学期发放。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享受初中标准。

4.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国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学生。每生每年800元,分学期发放。

5.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具有国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每生每年免学费1500元,每生每年免住宿费一高、新时代高中550元、二高540元,实验高中530元,分学期落实。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具有国网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时代高中只限免学费学生)。年生均2000元,分三档执行,每生每年一档2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50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学生按一档执行(新时代高中按二档执行)。分学期发放。

7.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每生每年涉农专业1700元,非涉农专业1900元,幼儿保育专业1700元,绘画、音乐表演专业2100元。分学期落实。


 

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回执

 


上述学生资助政策已知晓。

学校(园)公章:学期:年(春或秋)季学期

帮扶干部(仅限原建档立卡学生)签名:


 

就读班级:年级班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注:原建档立卡学生指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8.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年级不享受助学金政策)。年生均2000元,分三档执行,每生每年一档2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50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学生按一档执行。分学期发放。

9.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炼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生每年6000元。

10.高等教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用于资助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舞钢籍新生(含预科生)和舞钢籍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入学前户籍在舞钢市;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办理高校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20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负担。

11.高等教育大学新生送路费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1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1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如本学校(园)有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捐助等,自行补充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