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二二年舞钢市环境状况公报
二0二二年舞钢市环境状况公报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
(2023年5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舞钢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2022年,舞钢市优良天数298天,优良率81.6%,高于平顶山市定目标11.9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74微克/立方米,低于平顶山市定目标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均值42微克/立方米,低于平顶山市定目标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和PM10在平顶山市6个县市中均排名第一,高质量完成平顶山市下达我市的2022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2022年,国控石漫滩水库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年度达标率100%。省控石庄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体水质达到并优于地表水Ⅳ类。地表水考核断面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主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低碳高效利用。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完成了1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印发《舞钢市2022年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实行网格化管理和辖区责任制,排查早、夜市,餐饮店,小浴池,蒸馍店,油坊等易使用燃煤用户,确保散煤使用双清零。
2.持续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大力推进钢铁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2022年,舞钢市“平舞铁路”铁路专用线,钢铁行业铁路运量10266783.38吨,铁路运输比例达62.139%;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截止2022年,舞钢市建成区公交车总数216辆,纯电数量216辆,纯电比例100%。
3.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公路扬尘治理方面:城区主次干道以机扫为主,机扫不到的地方辅以人工清扫保洁,定人定岗,每天机扫一次,巡回保洁两次,冲洗一次;城区周边干线公路日均3扫8洒,其他干线公路日均洒水4次,其他次干道以人工清扫为主,每天12小时不间断进行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有效减少道路起尘。
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对施工扬尘重点污染源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强化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两个禁止”和“八个百分百”等扬尘治理制度机制,实行一周一检,一周一排名,对最后一名工地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制。有效管控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道路运输扬尘治理方面:充分利用固定检查点的优势,管控过境车辆公路遗撒、抛洒污染公路问题,并在重点路段设立多个流动检查点,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货物脱落扬撒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多次启动公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实现了“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的目标。
4.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督促帮扶2家钢铁行业完成4项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企业治理成效“夯基工程”,指导帮扶10家企业完成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培育、26家企业完成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
5.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全市33家加油站均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了油气回收自行监测;对7家加油站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全部合格。推进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1家企业完成了源头替代、6家企业完成了VOCs高效治理设施改造,完成了对8家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的质量督检查。
(二)水污染防治
1.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对朱兰河、共青水库和薄冲河等3条(座)城市水体进行全线巡查并取样监测,确保以上3条已完成整治任务的水体不会返黑返臭;另一方面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排水沟、渠等逐个查看,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治,努力实现“长制久清”。
2.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持续开展“清河”行动。一是按照“三清”行动工作安排部署,集中清理整治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 19 条县级河道,25 座大、中、小型水库,田岗灌区干、支渠,深入开展以“三清一平一整治”(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面、平整河床、整治岸线)为重点的“清河”行动。“清河”行动共出动人工3120人,施工机械810台班,共清理河道250.5公里,清理渠道40.2公里,清理垃圾9623.5立方,清洁水面2550.5亩,平整河床170.7亩,整治岸线155.6公里。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水域依法依规集中整治清理,初步实现河湖水面干净、岸坡无垃圾无杂物、上级反馈疑似“四乱”图斑问题整改到位。
3.强化涉水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平顶山市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工作方案》等,对3个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指标进行日调度,分析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对污水调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组织了对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检查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专项帮扶指导。
4.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施“动态清零”。
(三)土壤污染防治
扎实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完成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