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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舞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4-07-04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舞钢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舞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舞政办〔2024〕11号,以下简称《考核激励办法》),为便于理解掌握《考核激励办法》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2013年出台实施的《舞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其中部分内容已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营商环境“获得信贷”评价指标等提升要求不相适应。根据市政府要求和2024年度工作安排,在原有《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舞政〔2013〕20号)的基础上,对考核指标、计分办法和表彰奖励等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旨在构建政银企三方共赢局面,一方面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当地市属功能性国有企业、普惠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注入资金活力;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规范银行经营行为,保障金融稳定,最终助力舞钢市整体经济稳健前行。


二、出台过程

舞钢市金融工作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起草新的《考核激励办法》后,积极征求市财政局、人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舞钢监管支局及驻舞银行机构等12家单位的意见建议,采纳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和政府办审查意见,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完善。经2024年4月25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7月2日以舞政办〔2024〕11号印发实施。

      

          三、考核对象组织

明确舞钢市域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在考核范畴内,确保本地金融领域全覆盖,促使各银行积极参与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行动中来。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舞钢监管支局组成专业考核小组,以年度为周期开展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保障考核的权威性、公正性与专业性。

      

          四、考核指标体系

支持市属功能性国有企业融资情况(35 分):采用双维度考核,既看新增贷款额,又关注贷款余额增速。以第一名数据为基准,按比例计分,精准衡量银行对地方国企的扶持力度,若无新增则该项零分,突出对实质信贷增长的重视。

市定指导性目标任务(15 分):围绕市政府下达的贷款增额目标,完成得基础分 15 分,超额有加分,未达标则按比例扣分,激励银行紧跟地方发展节奏,保障资金供给。

新增表内贷款(10 分):从增量与增速两个角度,参照第一名表现计分,督促银行拓展信贷规模,适应市场需求,为实体经济输送更多 “血液”。

信用贷款(10 分):考量信用贷款的增长态势,同样分增量、增速计分,助力解决企业抵押物不足难题,推动信用体系下的金融服务创新。

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0 分):聚焦小微企业这一经济活力细胞,以增量、增速衡量银行对普惠金融落实情况,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六)纳税情况(5 分):依据在本地纳税规模排名计分,强化银行作为本地企业一员的责任担当,纳税多贡献大得分高。

中长期贷款(5 分):鼓励银行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按新增中长期贷款排名计分,匹配地方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长期资金需求。

银税合作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 分):推动银税信息共享,以贷款余额排名计分,挖掘纳税数据信用价值,精准服务小微企业。

其他情况(5 分):涵盖债务风险化解、政银企对接等多元工作,引导银行全方位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为重点项目纾困解难。

各项指标得分累加为最终考核分,若分数相同,新增贷款多者排名优先,确保考核结果精准区分银行贡献差异。考核数据源自人行平顶山市分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舞钢监管支局,确保真实可靠,未达标或违规机构取消参评,维护考核严肃性。

      

        五、表彰与奖励

荣誉称号授予:依考评结果,前三甲银行分别获 “支持舞钢市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支持舞钢市经济发展贡献单位”,完成新增贷款目标未进前三的获 “支持舞钢市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还有 “金融工作特别贡献” 奖,荣誉激励激发银行竞争活力。

资金奖励:市财政每年至少安排 80 万元,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放。政府部门用于补充经费,银行奖励内部有功人员或开展培训,物质激励强化正向引导。

后续资源倾斜:考核结果挂钩政府性资金存放与公共资源分配,排名靠前优先调存分配,一个月内落实,以资金资源为杠杆撬动银行持续奋进。

1. 负责人奖惩:获奖行负责人获记功嘉奖,连续两年垫底行,市政府向上级行发函要求约谈、整改甚至调离负责人,强化责任落实。

      

        六、附则要点

1.新开业银行当年不考核,给予适应期;

2.遇政策特殊情况影响分值,考核小组报市政府定夺,保障考核灵活公平;

3.自印发日施行,旧规废止,开启金融支持地方经济新篇章。

总体而言,舞钢市这一考核激励办法全方位布局,精准发力,将有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扎根地方、服务实体,为舞钢市经济腾飞筑牢金融根基。

 

七、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金融工作局

2.解读人:钟文娟

3.政策咨询电话:0375-8206586


 

原文地址:舞政办〔2024〕11号-关于印发舞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