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syjgl-00000-2026-00003 | 发布日期 | 2026-08-20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舞)应急执行催告〔2026〕执法001号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舞)应急执行催告〔2026〕执法001号
平顶山市旭日东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对你单位作出 (舞)应急罚〔2025〕执法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你公司罚款人民币125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元整)和 2026 年 2 月 12 日对你单位作出 (舞)应急加罚〔2026〕执法001号加处罚款决定书,给予你公司罚款人民币125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元整),合计给予你公司罚款人民币250万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
截止 2026 年 8 月 18 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将罚款人民币250万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缴纳至中国农业银行舞钢市垭口支行(户名:舞钢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账号:16209201040000161)。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
联系人: 宋志国 联系电话: 0375-7231575
联系地址: 舞钢市垭口金融大厦4楼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