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验
1月5日上午,记者从市园林绿化中心获悉,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验工作通过专家实地普查,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综合评定认为我市符合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各项标准要求,并成功通过复验。
据了解,我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从1998年开始起步,经过不懈的努力,2004年荣获“河南省园林城市”,2007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此后,市委、市政府以成功创建为新起点,把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活品质、建设和谐舞钢的重要抓手,有力推动了全市园林绿化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近两年,我市累计投入养护专项资金9000多万元,有力推进全市公园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的发展,着力建立特色鲜明、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促进了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截至2020年底,建成区绿地面积621.14公顷,绿地率36.9%,绿化覆盖率41.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6㎡。各项指标均超过国家园林城市规定标准。
2021年10月至12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和《河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对全省17个国家园林城市、17个国家园林县城、8个省级园林县城进行了实地普查,经综合评议,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普查合格30个,我市赫然在列。同时,也标志着我市国家园林城市这块金字招牌将继续握在我们自己手中。(记者贾东伦 邓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