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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发布日期:2021-08-02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7月31日上午,我市组织召开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经营者、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代表31人参加听证会。

    会议详细说明了城区供水价格的调整依据及原因;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方案中部分问题进行询问,听证人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据了解,调整方案中的城市供水价格分为三类,分别是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照三级阶梯、价差1:1.5:3和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原则进行调整,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80立方米(含)以下的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2.18元/立方米调整为2.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80立方米(不含)以上、27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 3.27元/立方米调整为4.4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 270立方米(不含)以上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6.54元/立方米调整为8.94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5元/立方米调整为4.3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6元/立方米调整为 6.8元/立方米。

    根据舞钢市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2020年报表显示,我市居民用水量每月15立方米以下的户数占比99.8%,每月22.5立方米以上户数极少。按每户每月用水量15立方米计算,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高0.8元/立方米,平均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12元。

    舞钢市发改委将认真汇总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听证报告,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调整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布。(记者刘文婷  张宗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