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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6-10-29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次

10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国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文、朱朝伦、胡东涛,市三级调研员王平英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刚延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军华,市人民法院院长王二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武修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人员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舞钢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市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街道和舞钢公司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进行了人事任职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意义,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资产核对更新,做到底数清、台账明、资料全、管理实,实现动态精准管理;持续规范资产配置处置,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健全协同监管体系,凝聚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位,依法依规执行,周密细致组织,纪律规矩严明,确保市乡(镇)人大换届工作在市委、乡镇党委领导下有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会议依法任命王仪为舞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国军为新任命的干部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记者刘振方 柯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