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舞交字〔2017〕114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建华、李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租车载客违规现象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我市出租车管理受管理体制、历史基础、法规依据、行业风气等因素影响,行业不良经营行为虽然在近年来有较大改观,但整体行业形象依然欠佳,影响我市城市文明形象。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出租车行业规范管理,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引导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一、由我局运管部门结合一年一次的出租车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强化出租车服务质量和行业培训管理。督促引导出租车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加强对司机、承包人的教育管理;抓好司机及企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落实好企业的安全例会制度,从而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二、由我局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强化出租车运输市场的日常执法监管,明确执法局九中队对口履行出租车市场执法监管职责。强化日常巡查和投诉监管,对巡查发现的拒载、议价、不打表、兜圈、服务态度恶劣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抄告运管部门,记入企业及驾驶员个人信誉档案。
三、由我局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协调市价格部门规范出租车价格管理,对雪雾天气、偏远路段、景区不打表收费、擅自提高起步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增强出租车经营者的价格守法自觉性。
四、畅通投诉通道,加强投诉监管,建立我局运管部门同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及信息抄告机制。对于我局各部门受理的投诉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回访,取得投诉人满意或理解。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
2017年8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王国华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