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舞交字〔2017〕115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邢秋浩、刘俊绍、蔡红伟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您在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的提案的建议,我们认为您这一建议非常好。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不但能使矿建办事处道路形成网格化,扩大办事处中心区域范围,还能方便附近的学生上学和当地群众的出行。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十分重视,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首先,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中间是田地,距离约0.5公里,由于距离太短,无法按照县、乡道路的标准立项修建,如果按照村道的标准修建,由于村道的上级补助标准低,村道的路面设计标准最宽为4.5米,显然无法满足通行需要。其次,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穿越基本农田,无成型的路基,不符合农村公路相关立项标准,不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十三五”规划项目数据库内,近期内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报批。同时,从2017年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建设时,主要安排贫困村项目,非贫困村项目不予安排。从交通部门方面,短期内无法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段道路,建议从其他方面考虑修建。如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技术指导。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
2017年8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王国华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