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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14号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0-27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城管〔2022〕69号                    签发人:李长春

办理结果:B 

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14号的回复

 

王乾己、付朝真、胡延洋、曹延彬代表: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一、作为我市燃气企业的主管部门,舞钢市城市管理局每周对各燃气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且燃气公司每月都会对农村燃气管道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对于分散用户未进行管道铺设的问题,燃气公司已制定相关施工计划,成立内部施工力量,专项解决此类用气困难的居民用气问题。

再次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们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人:靳军辉

 

 

                        

                            2022年8月23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