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1.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2.2小时内报告疫情报告员,责任报告人收集信息
3.疫情报告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院领导、市卫健委应急科及市疾控中心应急科,并详细记录疫情和事故发生的情况、患者收治情况、报告情况等。
4.启动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分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6.应急处置,应急专家评估,各科室按相关职责进行工作
7.专家评估处置结果
8.报告市卫生局、县政府(逐级上报审批)
9.终止预案
10.善后处理
11.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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