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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2025-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三)实用范围

食堂各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四)事故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依次对应III 、III 、IV级响应。I响应由国务院启动,II 、III 、IV级响应分别由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全校师生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细化管理,分级负责。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实行科学决策,依法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机构

长:范林栋 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陈照莹 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员:曹恒周司凤阳陶清聚(学生膳食管理处主任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赵相奇(总务主任)高瑞敏(纪检监察员)刘秀锦金英民共同协助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司凤阳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1.现场指挥组:

长:范林栋

员:曹恒周司凤阳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

2.通讯联络组:

长:陈照莹

 员:陶清聚 、金英民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事故,负责与疏散、救护、处理等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3.疏散领导组:

长:赵相奇

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4.处理行动组:

长:刘秀锦

员:各班班主任

5.紧急救护组:

长:高瑞敏

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6.宣传教育组:

长:郭武营

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平时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中师生的心理安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后勤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二)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学校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停止供餐,封存现场和相关原料、工具、设备、餐品留样等,并向相关部门汇报:教体局(3303090)、市场监督管理局(8190818 报市食安办、卫健委(8122039

必要时报公安部门

2.责任报告人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学校师生员工。

(三)报告内容

学校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1.初报突发事件信息。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基本过程(包括事故起因和性质、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续报信息。根据事件应对情况可进行多次续报,主要包括:及时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报告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的因素,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终报信息。主要包括:事故概况、采取措施及预防性措施、查处过程和结论、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四、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Ⅱ级、Ⅲ级和IV级四个级别。

初判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

初步评估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初步评估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市应急指挥部名义,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后,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启动IV级应急响应。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二)响应措施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当事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学校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立即将中毒者送医检查

3.同时向立即停止供餐,封存现场和相关原料、工具、设备、餐品留样等,并向相关部门汇报:教体局(3303090)、市场监督管理局(8190818 报市食安办、卫健委(8122039按各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6.安抚师生情绪,做好心里疏导,避免产生舆情,防止事故扩大,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7.针对事件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效整改,并举一反三防范相关事件再次发生。

8.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三)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响应级别提升

当学校在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申请提高相应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响应级别降低

当事件危害或不良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或不良影响已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申请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级别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要求,经有关部门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申请及时终止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 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

(3)事件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不需要继续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的。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配合舞钢市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机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市场监管局、卫生局。

 、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规范应急队伍管理,落实专兼职人员,加快应急装备设备配备,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专家队伍,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订、危害评估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二)信息保障

加强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事件报告与通报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采集、监控和分析。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三)医疗保障

在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告知医院开展医疗救治。

(四)技术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应急检验检测和处置等技术研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五)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应当及时补充。

()宣教培训

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及师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应急相关工作技能,增强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师生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