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推荐办法
为规范我园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师职称评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推荐办法。
一、推荐原则
1. 师德为先原则: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评价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严把教师职业素养关。
2. 坚持政策导向:严格遵循教育局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规定。
3. 坚持公平公正:以量化积分作为核心依据,全程公开推荐标准、流程及结果,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4. 坚持择优推荐:综合考量教师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任职年限等因素,优先推荐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
二、推荐范围
本园符合当年度教育局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且自愿参与申报的在岗教师。
三、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推荐积分具体计算公式及分项说明如下:
(一)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前五学年业务考核平均分总和+任现职年限分+校龄分+教龄分+奖励加分(按本园业务考核方案执行)
(二)各项积分说明
1. 前五学年业务考核平均分总和
以我园每年开展的年度业务考核结果为依据,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工作量、出勤情况奖励情况等(具体考核标准按本园年度业务考核方案执行)。
提取申报教师近五个学年的年度业务考核分数,计算分值总和后计入总分。
2. 任现职年限分
教师自取得当前职称并聘任以来,每满1年加1分,最高封顶15分。
3. 校龄分
教师在本园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封顶5分。
4. 教龄分
按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累计年限计算(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每满1年加1分,不设上限。
5. 特殊情况计分规则
下乡支教教师:考核表分值按“总分×93%+当期证书奖励分(按本园证书加分办法执行)”计算。
考核表有异议教师:当年不得参与职称推荐;次年参与时,参照“下乡支教教师”计分办法计算考核分值。
四、推荐流程
1. 发布通知:根据教育局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园内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时间及要求。
2.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3. 资格审核: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资格、材料规范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
4. 量化计分:工作小组依据本办法,对审核通过的教师进行各项积分核算,形成初步积分排名。
5. 公示结果:在园内公示初步积分排名及相关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对异议情况核实后调整结果并二次公示。
6. 确定推荐人选: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积分排名,结合教育局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教体局人事股。
五、工作要求
1. 成立由园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的职称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推荐工作,确保流程规范。
2. 所有积分核算、材料审核过程需留存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推荐结果公示需覆盖园内公开区域及线上工作群,保障教职工知情权。
3.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并按园内规章制度处理。
本办法自备案通过之日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要求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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