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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第三幼儿园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8-3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幼儿教育发展的特点,特制定幼儿学籍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学籍管理责任

1.幼儿园的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分管、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操作。

2.各班级每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和保教处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落实学籍管理

1.关于幼儿转学。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保教处审核员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严格学籍管理制度,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各班要在每学期初将幼儿变动情况交保教处上报园长室。

3.关于幼儿转入,在幼儿园有空学位的情况下,如有转入幼儿,须提交转入申请,并到转入幼儿园穿转出意见,经保教处审核员领导同意后,方可治体检合格证明,防疫站开具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情况登记表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