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第七小学2023年秋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舞钢市第七小学2023年秋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切实执行《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舞钢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舞教〔2023〕103号)文件精神,现就舞钢市第七小学2023年秋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岁半(2017年2月28日前出生)且具有一定自主能力和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居住在垭口培德路以北、钢城路以西、支鼓山以南、新六路以东(含薄冲村)居住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时间
8月24日—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8月24日垭口培德路以北、钢城路以西、支鼓山以南、新六路以东小区材料确认;
8月25日薄冲村、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材料确认;
8月26日递交补充材料,报名信息审核。
四、报名地点
舞钢市第七小学教学楼北一楼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用夹子夹好装入档案袋,封面依次注明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详细地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一)片内招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辖区内学生需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维修基金票据,水电气交费票据(最近6个月,必须为营业厅机打盖章,含户号、户主、家庭地址、公章,手写票据无效。手机缴费也可去营业厅打单据。)、户口本等。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舞钢市第七小学确认材料。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022年8月31日前务工随迁并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1.学生父母在招生片区租房并有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房合同、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和税务发票。提供所居住房屋水费、电费、天然气机打发票(最近6个月)。
2.学生父母在招生片区务工,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且在劳动人事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及单位工资条;劳动人事局提供的劳动合同备案证明。
3.学生父母具有用人单位在舞钢市社保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原件(最近12个月)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孩子与父母至少一方在一个户口本上。
(三)进城经商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022年8月31日前经商随迁并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1. 学生父母在招生片区租住房(非经商用房),有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房合同、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和税务发票。提供所居住房屋水费、电费、天然气机打发票(最近6个月)。
2.学生父母在招生片区经商,具有工商经营许可证。
3.原籍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孩子与父母至少一方需在一个户口本上。
六、招生办法
1.(8月24日-8月26日)家长带齐资料到校递交材料。
2.结果公布。学校审核后于9月2日上午8:30在校门口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审核结果,9月3日上午8:30到校报到。
七、材料要求
1.报名材料务必逐项仔细阅读,按要求提前准备齐全,避免不必要的来回奔波。
2.购房合同页数较多,复印前几页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位置等和最后盖章页。
3.户口本复印第一页、孩子页、父母页,不是一本的也按此要求复印。
4.水电气票据必须为电脑机打票据,含户号、户主、家庭地址、公章,手写票据无效。手机缴费也可去营业厅打单据。
八、特别提醒
1.报名当天,一名家长到校提交报名材料(不带学生),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自备黑色水笔一支。
2.报名录取以实际条件为准,不用提前排队,可避开第一天上午8-10点高峰报名。
3.经审核实地走访材料虚假的,直接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通知。接收材料不代表正式录取,录取情况以公布名单为准。
4.已经注册过小学学籍的学生不予录取,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5.经审核已经在其他学校报过名的不予录取。
6.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请做好榜样,入校不吸烟、不乱扔垃圾、不乱走动,不大声喧哗吵闹,孩子的优秀离不开您的言传身教。
招生咨询电话:0375-7157269。 招生监督电话:0375-7157262。 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舞钢市第七小学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