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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第一初级中学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8-18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第一初级中学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依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335号)及《舞钢市2021年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舞教基〔2021〕50号、《舞钢市教体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舞教〔2023103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范围

舞钢市一中招生范围为:在垭口办事处辖区真实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具体招生范围为在青年水库以南,寺坡办事处辖区以北,田园小区以西,新六路以东(含薄冲村)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安排

  1.报名时间:8月24日—8月26日(上午8:00—11:30,15:00—18:00 )

  2.具体安排:

(1)8月24日上午 市一小六1、2、3、4、5、6班毕业生;

(2)8月24日下午 市七小2个班毕业生;实验小学六1、六2、六3班毕业生;

(3)8月25日 其它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含实验小学住校生)

(4)8月26日 统计与审查(学校对所有报名学生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注】 1、逾期未报名者,学校不再接受任何情况报名;请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报名时家长不允许进入校园!

    2、经审核、实地走访,如发现假证、假户口、假发票等弄虚作假现象,不再通知,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3、接收材料不代表正式录取,录取情况以公布名单为准。

   四、招生程序及条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对应复印件各一份,分别用夹子夹好装入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父母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一)垭口辖区常住户子女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宅基证、土地证、购房合同、预售证)、购房发票(完税发票);

3.近三个月的水、电、气收费机打发票(任意一项即可);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学校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持全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到学校报名。

1.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包括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2.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且在劳动人事局备案的劳动合同;

3.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用人单位在舞钢市社保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凭据原件(近6个月)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进城经商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进城经商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持全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到学校报名。

1.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包括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2.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工商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按照顺序由上到下排列

五、依据审核情况发布新生录取名单,时间另行通知。伪造证件者,随时取消入学资格!

   舞钢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简章补充说明

  1.报交的各材料务必逐项仔细阅读,按要求提前准备齐全,避免不必要的来回奔波.

  2.购房合同页数较多,复印前几页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位置等和最后盖章页.

  3.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孩子页、父母页.4.水电气票据必须为电脑机打票据,含户号、户主、家庭地址、公章,手写票据无效。手机缴费的去营业厅逐月打出单据.     

      招生咨询电话:15993519353 韩老师

舞钢市第一初级中学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