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舞政办〔2023〕22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3-00020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7-18 | 服务对象 |
关于印发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 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6月13日
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更新汇交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2〕7号)精神,高质量完成我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完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牵引,着眼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强化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房屋、林木不动产登记,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的全域覆盖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全权覆盖。
全面查清我市境内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面积等现状,依法进行确权登记或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等登记;叠加三调、规划、变更等数据成果,做好与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关联衔接;建立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土地收储、土地供应、执法督察等工作中要件管理工作机制,通过以管促用、以用促登、以登促证、以证促更的日常管理机制实践。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在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市域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23年9月20前,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完成更新并汇交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工作任务
(一)资料收集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汇总提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库,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成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国土三调成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国有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图件、矢量数据等资料;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汇总提交全市道路管网交通配套设施用地等矢量数据、权属资料;水利部门负责汇总提交全市河流、水库及配套设施用地等矢量数据、权属资料。林业部门负责汇总提交全市林地、草地、荒山及配套设施等矢量数据、权属资料;民政部门负责汇总提交全市最新行政区划矢量数据,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其他有关市直单位负责提供涉及国有单位用地的权属资料;各乡镇(街道)负责提供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的权属资料。
(二)划边定界
一是国有与集体边界的划定。由林业、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国资等部门按职责认定国有林地、国有农用地、国有荒山、国有河流、国有滩涂、国有水库、县级以上道路、原“七站八所”国有土地边界进行确认;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有已征收土地边界确认。
二是集体之间的划边定界。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组与组、村与组、村与村、村与乡,乡与乡未划定、存在纠纷、有变化等情形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边界划定,做好纠纷化解,确保集休土地所有权边界划定市域全覆盖。
三是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更新工作中的测绘、权调等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规定,承担测绘支撑,做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度汇总,组织人员培训指导等日常工作。
(三)登记更新
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管理便利应用平台、市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等渠道,采用乡镇(街道)集中组织批量登记更新为主、单件零星登记更新为辅的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办理相应登记业务。一是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市政府出具委托文件后,集中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二是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变更等登记。三是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相关登记。四是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叠的,经核实,不存在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更正登记。五是因争议边界确定或重新划定引起变化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首次或变更、更正登记。全部登记更新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登记入库,入库数据和调查成果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形成汇交数据库并按时汇交。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收集所有权相关资料,开始内业数据分析,形成工作底图。
(二)全面调查阶段
2023年7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市域内国有与集体,集体与集体边界的划边定界。各乡镇(街道)对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首登、变更、转移、注销登记要求完成申请资料的审核提交。
(三)登记更新阶段
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全市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权的首登、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审核、入库、提交、制证、颁证。
(四)成果上报阶段
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成果数据库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乡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督导协调
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交通、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人员资金保障
根据初步统计分析测算,工作经费包括公开招标协作单位费用,市级人员、车辆、办公等组织实施费用,乡级人员、车辆、办公等组织实施费用。由市财政核定列入预算,按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四)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目的意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牵头做好市、乡、村三级业务培训,为做好集体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提供坚实的队伍基础。
附件:1.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1
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永刚(副市长)
成员:王永涛(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田振红(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宏伟(市民政局局长)
张书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崔盘营(市水利局局长)
刘全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 勇(市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书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勇同志、张晓东同志、崔盘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岗位调整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任务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职责 | 完成时间 | 责任 专班 | 责任 单位 |
1 | 负责全市国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完善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更新工作模式 | 1.各项工作任务交办。 2.整体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 | 1.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收集所有权相关资料,开始内业数据分析,形成工作底图。 2.2023年7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市域内国有与集体,集体与集体边界的划边定界。各乡镇(街道)对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首登、变更、转移、资料的审核提交。 3.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全市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权的首登、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审核、入库、提交、制证、颁证。 4.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上报。 | 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对全市水利领域的国有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及邻宗地划边定界更新汇交 | 1.牵头成立水利划边定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2.对2013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中导出的国有河流、国有滩涂、国有水库边界进行确认;收集提供国有河流、国有滩涂、国有水库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或证明材料及负责对国有范围边界划定。 3.配合各乡镇(街道),完成邻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签章确认工作。 | 水利划边定界工作专班 | 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 |
3 | 对全市国有林地、国有公园、国有湿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及邻宗地划边定界更新汇交 | 1.牵头成立林业划边定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2.对2013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中导出的国有林地、国有公园、国有湿地边界进行确认;收集提供国有林地、国有公园、国有湿地的的权属来源或证明材料及负责对国有范围边界划定. 3.配合各乡镇(街道),完成邻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签章确认工作。 | 林业划边定界工作专班 | 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职责 | 完成时间 | 责任 专班 | 责任 单位 |
4 | 对全市交通领域的国有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及邻宗地划边定界更新汇交 | 1.牵头成立交通划边定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2.对2013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中导出的国有道路边界进行确认;收集提供县级以上国有道路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或证明材料及负责国有范围的边界划定。 3.配合各乡镇(街道),完成邻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签章确认工作。 | 1.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收集所有权相关资料,开始内业数据分析,形成工作底图。 2.2023年7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市域内国有与集体,集体与集体边界的划边定界。各乡镇(街道)对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首登、变更、转移、资料的审核提交。 3.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全市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权的首登、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审核、入库、提交、制证、颁证。 4.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上报。 | 交通划边定界工作专班 | 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
5 | 对全市国有农场等农用地(不含经依法征收为国有的土地)领域的国有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及邻宗地划边定界更新汇交 | 1.牵头成立国有农场等国有农用地划定边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2.对2013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中导出的国有农场等国有土地边界进行确认;收集提供县级以上国有农场等国有农用地(不含经依法征收为国有的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或证明材料及负责国有农场等农用地范围的边界划定。 3.配合各乡镇(街道),完成邻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签章确认工作。 | 国有农场等国有农用地划边定界工作专班 | 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 |
6 | 统筹、组织全市国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更新汇交 | 1.牵头成立更新汇交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2.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等。 3.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责,国有已征收土地边界划定,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更新工作中的测绘、权调等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制定,承担测绘支撑,做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度汇总,组织人员培训指导等日常,为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提供坚实的队伍基础。 4.牵头统筹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更新汇交工作。 5.牵头实施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后的成果应用工作。 6.组织平舞铁路、漯阜铁路漯舞线、焦桐高速、周兰高速等线性工程的划边定界。 | 自然资源工作专班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职责 | 完成时间 | 责任 专班 | 责任 单位 |
7 | 负责各自辖区内集体所有权的签章确认、权属资料收集、划边定界、集中发证 | 1.分别牵头成立各自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2.把乡级的方案、专班、人员、资金、场地、设备、车辆等保障到位,负责组织完成集体之间边界的划边定界更新,划边定界涉及的权属审核、四邻确认等工作,信访调处等工作。 3.组织完成原“七站八所”国有单位的边界划定及签章确认工作,组织完成交通、水利、林业部门的国有林地、荒山、河流、滩涂、水库,县级以上道路等国有边界邻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签章确认工作。 4.组织各自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记发证的集中申请办理。 | 1.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收集所有权相关资料,开始内业数据分析,形成工作底图。 2.2023年7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市域内国有与集体,集体与集体边界的划边定界。各乡镇(街道)对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首登、变更、转移、资料的审核提交。 3.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全市涉及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权的首登、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审核、入库、提交、制证、颁证。 4.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舞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上报。 | 各乡镇(街道)工作专班 | 各乡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