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2-00001 | 发文日期 | 2022-01-21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服务对象 |
关于印发舞钢市“三清”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三清”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22日
舞钢市“三清”工作考评办法
为加快推动我市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打造乡村振兴标杆。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清”工作要求,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坚持随机暗访、定期观摩、点面结合、通报排名、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三清”行动方案要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准确评判、正确评价,充分体现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的工作实绩。
二、评分对象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市直单位。
三、考评流程
(一)考评形式
“三清”行动考评工作采取暗访和观摩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自“三清”行动启动开始,每月开展1次暗访和1次观摩考评。
(二)考评人员
观摩考评和暗访工作由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专班和有关政府部门、市直单位负责人作为评委组成考评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三)评分形式
1.由考评组根据清河、清路、清家园考评工作标准,通过实地查看进行实名制打分;
2.各打分评委对抽选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市直单位分别进行打分,所得分数总和除以实际打分人数即为该村本次参加评比的平均得分;
3.暗访打分占比50%,观摩评比打分占比50%。每月汇总1次平均成绩即为该乡镇(街道)本轮的实际得分;
4.因平均得分小数点后1位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时,取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值大小排列,得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此办法取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高低为准,以此类推。
四、奖惩标准
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每月由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综合成绩高、工作进展快的乡镇、涉农街道和城区所属街道、市直相关单位分别进行奖励和表彰。
(一)乡镇组
第一名50万元;第二名30万元;第三名10万元。
(二)街道组
其中铁山街道、红山街道、矿建街道清家园成绩中农村清家园占总分60%,城市清家园占40%。
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
(三)“三清”行动结束,召开表彰总结大会,对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和个人给予表彰。连续2次排名后两位的乡镇街道作表态发言,连续3次排名后两位的进行组织处理。
附件:1.“清路”工作考评表
2.“清河”工作考评表
3.农村“清家园”、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附件1
“清路”工作考评表
内容 | 序号 | 工作标准 | 分值 | 得分 |
五净八无
| 1 | 路面净,无垃圾杂物,每发现一处垃圾、杂物、污水横流等扣0.1分,扣完为止。 | 15 | |
2 | 路缘石净,完整无缺,每发现一段污损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5 | ||
3 | 绿化带净,无缺株死株。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5 | ||
4 | 边坡净,边沟净,边坡边沟无杂草堆积物、非法种植。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15 | ||
5 | 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6 | 无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打场晒粮。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10 | ||
7 | 无占用、挖掘、跨越、穿越公路行为及设施。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10 | ||
8 | 无非公路标志牌。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5 | ||
其他 | 1 | 有路长公示牌。每条道路必须一个路长公示牌,没有不得分。 | 10 | |
2 | 有长效保洁机制。每条道路必须配备保洁员,制定保洁标准和职责。没有不得分。 | 15 |
附件2
“清河”工作考评表
内容 | 序号 | 工作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清四乱 | 乱占 | 1 | 无围垦湖泊;无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无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等现象。 | 15 | |
乱采 | 2 | 无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无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等现象。 | 10 | ||
乱堆 | 3 | 河湖管理范围内无乱扔乱堆垃圾;无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无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现象。 | 10 | ||
乱建 | 4 | 无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无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无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象。 | 15 | ||
三清一平一整治 | 清除垃圾 | 5 | 农村的河、湖管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渣土、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 15 | |
清理杂物 | 6 | 农村的河、湖管理范围周边区域无临时厕所、废弃棚屋、摊点、房屋违法违章建筑和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堆积物、障碍物等杂物。 | 15 | ||
清洁水面 | 7 | 河湖水面无垃圾、杂草、枯烂树枝、藻类等,水面干净。 | 10 | ||
平整河床 | 8 | 河床平整、不阻碍行洪 | 5 | ||
整治岸线 | 9 | 河湖岸线明晰、岸坡规整,无河湖岸线交错、坍塌现象 | 5 |
注: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河湖清“四乱”图斑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袁门河、淃河、玉皇庙河、滚河已治理河道,柳叶河、总泥河将要治理的河道均按1-9项工作标准考核。其它未治理河道按照1-7项工作标准考核;
2.水库按照1-7项工作标准考核。
3.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河湖“四乱”问题图版整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3
农村“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内容 | 序号 | 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村容 村貌 (54分) | 1 | 主要通村道路、村内主次干道干净整洁。 | 4 | |
村内无危房、破旧宅院、残垣断壁,废弃空地进行整治或绿化。 | 16 | |||
村内主次干道、排间道硬化率100%,形成路网;主要道路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路灯,维护及运行良好。 | 4 | |||
2 | 村内河塘沟渠得到治理,无垃圾漂浮。 | 10 | ||
3 | 村庄林木覆盖率50%以上,道路、庭院、村中空地和村周边宜林地全面绿化;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绿化美化效果较好。 | 5 | ||
4 | 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和秸秆堆放、无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生产生活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挡道。 | 5 | ||
5 | 村庄房屋及墙体外立面进行美化;对电力线、通讯线等村庄及周边线杆进行整理,线路架设规范。 | 5 | ||
6 | 农户庭院干净整洁。 | 5 | ||
垃圾 治理 (26分) | 7 | A乡级政府所在地:合理设置垃圾桶,有垃圾中转站且运转正常;垃圾收集设施完好,外观整洁; B一般村庄:村内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收集设施完好,外观整洁。 | 4 | |
8 | 村内道路旁及村周边没有垃圾积存;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散落;定期灭蝇、灭虫。 | 10 | ||
9 | 通村道路和街道两侧有雨污水排污管道或沟渠,排放通畅;无污水向街道、河渠、田间排放;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控制 | 10 | ||
10 | 村内家畜家禽实行圈养,无粪污露天堆放和直排现象。 | 2 | ||
厕所 革命 (6分) | 11 | 村庄配套有水冲式公厕,能正常使用,保持卫生干净。 | 2 | |
12 | 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达到85%以上、达到50%以上、不足50%三个档次 | 4 | ||
亮化 美化 (6分) | 13 | 村内设置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标语、墙体宣传画等宣传氛围;村内建设有小游园等群众活动场所。 | 6 | |
基础 设施 (4分) | 14 | 村内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卫生室、活动场所,设施齐全,便民公示栏和宣传栏设置规范整齐。 | 4 | |
移风 易俗 (4分) | 15 | 村规民约内容完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积极开展“五美庭院”、星际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4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 50分 | 1.切实推进“双违”整治,无私搭乱建等现象。(30分) 2.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井然有序,无渣土车辆带泥上路和道路扬尘现象,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十乱”等现象。(10分) 3.城市立面整洁,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设置不合理的广告、非法小广告。(5分) 4.流动摊贩、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规范经营,无现场烹饪,无违规流动摊贩、早夜市。(5分) | |
2 | 基础设施 | 35分 | 1.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正常,作用发挥良好。(5分) 2.城市道路无破损,交通标志、标线、停车位设置合理、图案规范清晰;照明功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8%。(5分) 3.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正常运行,大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完善污水、雨水管网,加快雨污分流进度。(5分) 4.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10分)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10分) | |
3 | 清扫保洁 | 15分 | 1.保洁人员数量足够,着装规范,作业工具实用。(5分) 2.门前四包落实。(5分) 3.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日产日清,无扬尘作业,机械化清扫车辆定时规范工作。主要街道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无垃圾积存。(5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教体局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健康教育 | 20分 | 1.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城乡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10分) 2.学生经常开展体育锻炼。(10分) | |
2 | 环境卫生 | 40分 | 学校校园干净整洁,食堂、教室、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无积存垃圾、杂物和杂草,无卫生死角。(40分) | |
3 | 校园食品安全 | 40分 | 1.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操作间、就餐场所、餐具消毒符合卫生要求,“三防”措施完善。(20分) 2.建立和落实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0分) 3.食堂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1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朱兰办、垭口办、寺坡办、院岭办、铁山办、红山办、矿建办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市容环境 | 60分 | 1.无“双违”、私搭乱建等现象。(30分) 2.社区、无人管理庭院、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管理制度健全,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日产日清。(10分) 3.无小菜园、非法小广告、乱摆摊点,无“十乱”“三堆”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10分) 4.辖区内河道、湖泊等水体干净,无污水直排口。(10分) | |
2 | 基础设施 | 20分 | 1.环卫设施完善,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旱厕。(10分) 2.辖区背街小巷、街坊支路道路平坦,绿化美化,设施配置完善,无破损及黄土裸露现象。(10分) | |
3 | 日常监管 | 10分 | 对环卫保洁公司及有物业小区建立日常监管制度,保证保洁质量。(10分) | |
4 | 病媒生物防制 | 10分 | 1.毒饵站数量充足、投药及时。(5分) 2.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彻底。(5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公路沿线 | 40分 | 1.过境公路、高速引线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及绿化带日常保洁到位。(20分) 2.过境公路、高速引线沿线无“十乱”现象。(10分) 3.无大型货车超载超限、遗撒滴漏、未密闭运输等现象,无非法营运现象。(10分) | |
2 | 车辆车站 | 40分 | 1.汽车站、公交站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站内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20分) 2.站内、车内禁烟措施落实良好,禁烟标志明显,车容车貌完好,公交车、出租车上无不文明广告。(20分) | |
3 | 汽修厂院 | 20分 | 汽修厂、补胎店、停车场院、物流门店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废旧轮胎露天存放。(2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水库卫生 | 40分 | 石漫滩水库水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漂浮物。(40分) | |
2 | 药物残留检测 | 30分 | 1.农畜产品、水产品无违禁药物滥用,日常监督和抽检工作制度完善,药物残留有效控制。(20分) 2.开展蔬菜抽样残留农药检测,指导各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及时公示。(10分) | |
3 | 秸秆禁烧 | 30分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3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市场发展中心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信息公示 | 20分 | 市场出入口“四项公示”设置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图、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健康教育等更新及时。(20分) | |
2 | 基础设施 | 30分 | 1.农贸市场内公共设施齐全完好,地面无缺损,排水设施完善,无污水横流。(10分) 2.制定市场管理及卫生制度,配备足量垃圾桶和卫生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20分) | |
3 | 经营秩序 | 50分 | 1.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良好,无活禽售卖、宰杀,水产宰杀规范。(10分) 2.市场内划行规市,标志明显,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市场外溢现象,门头招牌规范。(20分) 3.合理设置停车点,标志明显,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10分) 4.杜绝证照不全的食品经营户入市经营,食品经营者证照、“三防”设施齐全。(1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 餐饮业 | 80分 | 1.餐饮业、集体食堂(职工食堂、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亮证经营,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10分) 2.内外环境整洁,消毒保洁设施完善,落实清洗消毒制度。(20分) 3.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无交叉污染,无超范围经营。(20分) 4.“三防”设施健全。(20分) 5.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亮证、定时、定点、定品种经营,无现场烹饪现象。(10分) | |
2 | 经营许可 | 20分 | 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修车、洗车、废品收购等各类门店商户,不核发营业执照,配合相关部门取缔违章经营。(2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水利局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河道水面 | 50分 | 所管河道、湖泊水面干净整洁,无杂草、垃圾、漂浮物。(50分) | |
2 | 河道坡岸 | 50分 | 所管河道、湖泊岸坡整洁,无杂草、垃圾杂物。(5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卫健委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医疗机构 | 40分 | 1.医疗机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禁烟措施落实良好,全部创建为无烟医疗机构。(20分) 2.疫情防控措施完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规范,专人值守。(10分) 3.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水暂存、运送以及个人防护等处置规范。(10分) | |
2 | 重点场所(含小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等“四小”行业) | 60分 | 1.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制度完善,有量化分级及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10分) 2.卫生设施设备齐全,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病媒生物防制等措施落实良好,操作符合卫生要求。(20分) 3.内外卫生达到标准要求,消毒制度规范,消毒设施正常使用。(15分) 4.禁烟措施落实良好,在显著位置有禁烟标识。(5分) 5.浴池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5分) 6.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5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文化场所 | 30分 | 各类文化场所(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群艺馆等)等公共场所证照齐全,环境卫生良好,积极落实禁烟、控烟工作,有明显的禁烟标志。(30分) | |
2 | 娱乐场所 | 40分 | 各类娱乐场所(歌舞厅、KTV、网吧等)证照齐全,消毒、控烟措施落实良好,环境卫生良好。(40分) | |
3 | 经营秩序 | 30分 | 取缔无证经营的歌舞厅、KTV和网吧等。(3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住建局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园林绿化 | 40分 | 1.广场、游园、栈道、绿化带日常管护良好,修剪及时,无缺株断垄、黄土裸露。(20分) 2.日常保洁到位,无垃圾、杂物、杂草。(20分) | |
2 | 建筑工地(包括待建、拆迁工地) | 30分 | 1.建筑工地(包括待建、拆迁工地)围挡设置规范。(5分) 2.出入口进行硬化,有车辆冲洗设施并正常使用。(5分) 3.施工现场清洁,无扬尘作业,物料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0分) 4.职工食堂、公厕、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管理规范,无旱厕,无卫生死角。(10分) | |
3 | 物业管理 | 20分 | 1.对有物业小区日常监管制度完善。(10分) 2.有物业小区日常管理良好,环卫人员、环卫设施数量充足,环境卫生干净整洁。(10分) | |
4 | 公共设施管理 | 10分 | 大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完善污水、雨水管网,加快雨污分流进度。(1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供销社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废品收购站点管理 | 60分 | 1.城区无废品收购站点,配合相关部门取缔无证收购站点。(20分) 2.城区外收购站点经营手续齐全、经营有场所(围墙和大门)、废旧物品分类且无露天存放,干净卫生、规范有序。(40分) | |
2 | 病媒生物防制 | 40分 | 1.毒饵站数量充足、投药及时。(20分) 2.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彻底。(20分) | |
合计 |
城市“清家园”工作考评表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设定分值:100分
序号 | 目标分项 内容 | 单项 分值 | 考评标准 | 单项 得分 |
1 | 交通秩序 | 40分 | 城区交通秩序良好,交通信号灯正常使用。(40分) | |
2 | 静态执法 | 40分 | 加大静态交通执法力度,无乱停乱放现象。(40分) | |
3 | 非法营运 | 20分 | 无非法营运现象。(20分)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