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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项目地面附着物清点丈量、核算工作 制度机制

发布日期:2024-12-0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快红山街道村庄搬迁安置和保障辖区内项目快速落地,依据《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红山街道村庄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舞政〔2020〕8号)及舞钢市人民政府委托,在红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的项目附着物清点丈量、核算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制度机制:

一、项目附着物清点丈量、核算前,街道办事处负责培训参与附着物清点丈量、核算人员。

二、在附着物清点丈量、核算过程中,附着物清点丈量人员由纪工委、信访办、拆迁安置办、村组长、村两委干部、主抓副职及包村干部组成。村组干部负责协调涉及附着物的群众配合,办事处抽调的4名人员负责附着物清点丈量。清点丈量所报数据必须现场由两人以上监督认可后,记录人员如实记录。附着物清点丈量后,由所有在场参与人员现场在清点登记表上签字,并由涉及附着物的群众签字认可。

三、附着物核算由街道办事处指派人员,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精神(平政〔2017〕33号)进行认真核算,纪工委、拆迁安置办全程监督。核算后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核后在项目所在地村组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街道办事处指派复核小组(抽调3人)进行复核,最后以复核无异议公示为准。

四、所有参与附着物清点丈量、核算人员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禁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私下利益交换。

五、附着物清点丈量、核算过程中,如发现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情况,情节较轻者报市纪委监委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严厉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