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理政策
发布日期:2022-04-09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残疾人证办理政策
一、适用范围
具有舞钢市户籍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疑似身体残疾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评定须到舞钢市人民医院评定 ,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2、近期白底二寸彩照4张;3、户口本(本人页与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1份。
(二)精神、智力残疾评定须到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评定。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2、近期白底二寸彩照 4张;3、户口本(本人页与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2份;4、精神障碍者需提供近五年的病例资料复印件或近期诊断证明。(精神障碍者病史需一年以上);5、智力障碍者提供病例或诊断证明,无病例或诊断证明的需村委或社区开具被鉴定者智力相关的证明(加盖村公章)。
三、办理流程
1、带齐相应资料先到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领取申请表。
2、到指定医院进行评定。
联 系 人:赵桂贤
联系电话:7282958
上一篇:付庄村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