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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铁山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2 来源: 浏览次数:

铁山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维护好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本着对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办人民的食品药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铁山街道办事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卢晓辉  (党工委书记)
    副指挥长:陈彦文  (办事处主任)

张  莹  (党工委委、纪工委书记)
    成    员:王松盘  (应急办主任)
              刘新武  (卫生院院长)
              朱广武  (派出所所长)

翟贵恒  (中心校校长)

孙保华  (财政所所长)

苏东华  (农业综合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应急小组:

1.    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协管站,主任由张莹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全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和预警工作。
    2.抢救组:由刘新武同志兼任组长,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朱广武同志兼任组长,派出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孙保华同志兼任组长,财政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5.信息联络组:由张莹同志兼任组长,各村(社区)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各自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职责是随时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到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为其提供信息资源。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2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3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及市食品安全办、市政府、市应急办和急救中心。指挥部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在办事处内的要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在办事处外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2.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方面的情况。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人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修订之日实施,如有变动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