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 - 矿建街道办事处 - 社会救助

舞钢市城市社会救助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20-01-20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城市社会救助申请流程

 

困难家庭由户主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所)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委托村委会代为申请。

由乡(镇)、办事处包村干部在村委会的配合下,对申请户家庭情况进行走访调查。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工作组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等组成)对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家庭进行初步审查,劝退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

填报临时救助审核表。

张榜公布评议结果,公布乡(镇)、办事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上报至县级民政部门。

 

市民政部门审批后,对结果再次张榜公示,公布县级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低保证,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各村享受低保待遇名单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社会救助救助对象

1、因火灾、交通试过意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或个人,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原因。

 

不予保障范围

①家庭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佩戴金银首饰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的、家庭成员拥有高档摩托车、苹果手机等奢侈品的;本人或子女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在高档学校就读的;其它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等);

②本人或子女家庭成员中有工商、纳税登记信息或有经营性收入的;拥有大型农机具、运输车辆或乘坐车辆的(残疾人代步三轮除外);或门面房、店铺、房屋出租的、两套以上住房的;

③本人或子女家庭成员中有1名以上在行政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工作,有固定收入的(因重病、重残花费巨大导致家庭贫困的除外);

④低保经办人员或村干部近亲属没有严格执行备案、未经群众监督的不予保障;

⑤实际核算收入时,因子女有能力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贫困的,即有两个子女以上家庭的父母原则上不予保障(因重病、重残花费巨大导致家庭贫困的除外);

⑥18周岁以上,男60(女5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在读学生除外)和劳动条件而不自食其力的,原则上不保;

⑦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完全悔改的;

⑧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以及子女情况、弄虚作假或不配合调查或公示过程中群众有异议的;

⑨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人均市场价值超过18个月当地低保标准的;

⑩经信息核对机构核对有疑问的。

 

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供的材料(以公告为准)

1、个人申请报告:对照“五保、十不保”为基础, 重点填写(1)家庭人口及劳动力状况;(2)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3)家庭负担及支出情况;(4)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5)法定赡(扶)养义务人从业及收入情况;做出诚信承诺并授权审批管理机关对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财产、收入、车辆、房产等情况进行调查;瞒报、填写不实或不配合调查的,不予保障;

2、全家户口本、II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核实);

3、与困难理由相符的相关证明材料(因病需提供住院花费及报销手续;因残需提残疾证明;);

4、事实憨、傻、痴、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以乡(镇)、办事处调查报告为准;

5、其它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发放情况:今年以来发放临时救助13人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