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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三清”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朱兰辖区城市整体形象,扎实开展清河、清路、清家园“三清”工作,根据我街道“三清”工作统一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河”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清理整治朱兰辖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乱采、乱占、乱建、乱堆)问题,扎实开展“三清一平一整治”(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面、平整河床、整治岸线)行动,实现河湖水面干净、岸坡清洁、河床平整、岸线规整的目标。

  (二)工作范围

  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朱兰河朱兰段2.5公里河道,上级反馈的疑似“四乱”问题图斑。

  (三)责任区划分及职责

    坚持依法依规。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豫水管〔2018〕1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河湖“清四乱”、“三清一平一整治”、问题“图斑”整改三项工作分别由以下社区村组负责。朱兰桥南段由矿业社区负责,朱兰桥北至村部桥河东由夕阳红社区负责,朱兰桥北至村部桥河西由滨河社区负责,村部桥以北至胡寨桥河东由刘占元组负责,村部桥以北至胡寨桥河西由陈庄组负责,胡寨桥以北至铁山界河东由刘占元组负责,胡寨桥以北至铁山界河西由胡寨组负责。

  二、“清家园”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清家园行动,要按照“全面推进、因地制宜、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以营造“净绿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为目标,打一场全辖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全面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使创文保卫工作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舞钢”为目标,通过开展清家园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脏、乱、差、污、堵、破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使城市环境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工作重点

  1.城中村清家园工作

  (1)开展“六清”。清垃圾。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清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对季节性的农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及时利用处理。清残垣断壁。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乱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对影响村容村貌的破败“四房”、杂房、窝棚要强力拆除,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清庭院。清除院落内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清违建。“清违”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处置、重点整治、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在进一步摸清各社区村规划区现有违法建设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制定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计划,以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量、减存量”为目标,坚持控新与拆旧相结合,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强化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规划建设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力推进朱兰辖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推动城市管理提质升级,打造更加秀美的城市环境。

  整治范围:城市建成区内未经依法审批的“违法建设”行为(包括存量违法建设)均纳入整治范围。整治内容:1.侵占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站场、燃气设施、供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2.未经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内擅自进行建设的;3.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场地进行建设的;4.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5.棚户区改造区城、重点项目实施区域、街景提升改造工程区域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设施;6.占压城市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道路控制线,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构)筑物、设施;7新闻媒体曝光和上级批转的典型案件;8.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安全或使用的违法建(构)筑物、设施;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规划实施造成影响的违法建设。对“双违”建筑拆除,社区村要乘势而上,一鼓作气应拆尽拆,全面扩大战果。对拆而未尽、应拆未拆、拆后反弹,要硬起手腕拆除到位,确保违法占地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社区村内无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乱占农田、耕地现象。要及时清运违建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确保清理到位。清污水。有效管控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全面清理村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及各种杂物,全面制止污水粪便直排河道、企业超标排放和填埋河道等行为。加快拆除家庭户外露天厕所,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共厕所及时保洁,逐步改善如厕环境,

  (2)治理“六乱”。整治乱堆乱放。整治房前屋后、废弃院落堆放的柴草、秸杆、土堆、粪堆及闲置生活用品;整治村内街巷两侧、空闲地乱堆的木材、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整治村庄出入口、文化广场、摊位乱摆、货物乱堆、车辆乱停等。整治乱倒乱扔。整治不按指定地点乱倒乱扔生活垃圾,整治向村边、田边、路边、渠边乱倒建筑垃圾;整治小型养殖场、小作坊向河塘沟渠违规乱排;整治农户乱倒污水。整治乱搭乱建。整治村头、房前屋后违规临时搭建的废品收储点、农作物储存棚、散养圈舍等;整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法建筑;整治随意悬挂张贴的广告牌(栏);整治和规范电力线、网线、有线电视线;整治沿路沿街违法搭建的临时营业房、仓库、厂房、车库等。

  (3)开展村庄绿化。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重点搞好村旁、路旁、宅旁、沟旁“四旁”绿化,努力使村内村外。道路两旁、河渠两岸及庭院内部绿树成荫、花草相间。有条件的社区村要谋划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

  (4)提升亮化美化。要达到主次干道路灯全覆盖,在主要街道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搞好日常维护,实现村内主要街道夜晚有照明。整治沿路、临街建筑立面,实施墙壁粉刷,使主街道建筑色调协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社区村可绘制文化墙,建设文化长廊。

  2.城市清家园工作

  (1)整治环境卫生。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各类市场、城中村、河道、公路及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集中解决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白色污染、乱丢垃圾、乱倒渣土、沿路抛撒等突出问题。

  (2)整治市容市貌。以整治街道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私拉乱扯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净化城市面貌。严格审批门头牌匾、按照一街一景、一店一招、左右一线、前后一面的设置标准统一管理维护修缮临街陈旧破败、污损建(构)筑物外立面,推进街区外立面提档升级,全面清除城区残破书报亭、设施房。

  (3)整治占道经营。加强沿街商店、摊点和流动商贩管理,禁止在超出批准的地点、范围及时间从事占道经营活动,禁止违规占路(地)修车、洗车。加强露天烧烤治理,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4)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发挥小城镇联结城乡的战略节点作用,整治环境卫生、城区秩序和村容村貌,逐步解决城区“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5)强化公用设施管理。重点解决城市道路和步行道板破损。坑洼不平、窨井损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维护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不低于98%。大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完善污水、雨水管道建设,加快雨污分流。

  三、时间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底),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清家园(“清违”)整治范围、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对所涉及的违法建设依法依规整治清理,通过组织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彻底清除街道社区两侧、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堆存的各类垃圾杂物,使城乡环境整齐洁净起来。从12月10日开始,按照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标准,各社区村统一组织开展“治脏、治乱”集中行动。清河要根据清河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对所涉及水域依法依规集中整治清理,初步实现河湖水面干净、岸坡无垃圾无杂物、上级反馈疑似“四乱”图斑问题整改到位。

  2.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7月初至12月底),集中清理整治结束后,各社区村要对清家园(“清违”)工作进行“回头看”,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巡查力度,保持工作成效,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查遗补漏,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建立健全卫生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确保整治成效长期化。“清河”集中清理阶段结束后,对“清河”工作进行“回头看”,按照职责分工、对照任务标准,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发现“四乱”问题持续整改,建立健全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做到管理成效常态化。

  3.常态化保持阶段(2022年12月后),坚持“清理整治见成效、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常保持”的原则,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变、干劲不减,确保清家园(“清违”)、清河、清路工作常治长效。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站办所、社区村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清”工作的总体协调。清河和清家园工作牵头班子成员由陈志强同志负责,陈文杰同志负责和市“清河”工作专班对接沟通,具体负责“清河”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清家园”工作由柯新刚同志负责和市“清家园”工作专班对接沟通,具体负责“清家园”(清违)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清路”牵头班子成员由李学义同志负责,郭浩然负责和市“清路”工作专班对接沟通,具体负责“清路”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2.广泛宣传引导。各社区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大喇叭、短信、标语及新媒体,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积极性、参与度,形成广大群众广泛支持、自觉参与“清河、清路、清家园”的良好氛围,确保“三清”效果持续巩固。

  3.完善长效机制。“三清”行动结束后,各社区、村要进一步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三清”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凝聚长效合力,保持整治成果。

  4.严格督导检查。街道“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每月对各社区村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采取通报批评、表态发言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