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集镇2021年度光伏发电收益 分配实施办法
尹集镇2021年度光伏发电收益
分配实施办法
根据舞乡振发〔2021〕1号《舞钢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调整相关帮扶政策的通知》,为做好我镇2021年光伏电站收益金分配工作,结合实际,现将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配对象、资金范围
(一)分配对象:享受政策的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优先分配;参与村级公益事业的务工人员(含一般农户)。
(二)资金范围:
光伏电站收益金合计1603312元;各村分配金额详见附表(1)。
二、把握分配原则
2021年光伏电站收益金分配原则
1、用于支付2020年10月-2021年6月全镇各行政村开发的村级公益性岗位的工资。
2、用于支付2020年10月-2021年9月份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
3、用于自身户容户貌改善表现突出的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予以奖励。
4、用于对生活困难的脱贫户、监测户(高龄贫困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残疾人员、重病人员)予以补助。
5、用于对生活困难的未纳入脱贫户和监测范围的一户多保、一户多残、大病户予以补助。
6、用于支付光伏电站地租费用。
三、量化分配标准
1、村级公益岗
村级公益性岗位每天工作1小时,工作报酬按月计算,每月399元;各村根据协议及考勤,将资金发放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2、劳务工资
结合2020年10月-2021年9月份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临时性岗位记工表,以及从事的具体劳动情况,核算每人应得金额。
3、自身突出表现
结合本村实际、根据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主动改善自身户容户貌等工作情况而定。
4、特殊人员生活补助
生活困难的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别是高龄脱贫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残疾人员、重病人员予以补助,未纳入监测范围的一户多保、一户多残、大病户予以补助,具体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光伏电站地租
用于支付光伏电站地租的费用。
四、严格分配程序
(一)确定方案。各村按照“村责任组扩大会议”的程序,形成集体决议的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案,方案要明确受益对象、进一步细化分配标准和资金用途。
(二)公示公告。收益分配结果要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解释说明后,经农户签字确认后进行资金发放。
(三)统一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发放统一转到农户一卡通卡内。
(四)协议变更及退出。协议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备人员增减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严禁挪用截留。各村要按照要求做好方案制定、资金分配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
(二)严禁优亲厚友。各村在分配发放时,要严格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尹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