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集镇2021年统筹资金分配方案
尹集镇2021年统筹资金分配
方 案
依据舞乡振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舞钢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资金分配发放工作的通知》(舞扶组办〔2020〕11号)文件,为切实解决我镇统筹资金分配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差异过大、搞平均分配”等问题,真正做到根据脱贫群众及监测户表现和贡献进行分配,达到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目的。现就进一步规范统筹资金分配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筹范围
全镇所有有贫困人口的村,统筹资金范围大体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收益:1.2017年扶贫车间项目收益;2.2018年贫困村每年10万元、非贫困村每年5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收益、3.2019年产业扶持到户增收项目收益、2019年肉鸽奖补项目收益;4、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到户)收益;5、2021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收益;
二、把握分配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严把分配比例关。统筹资金的分配发放以2016年以来享受政策贫困户和纳入系统的监测户普惠性收益为主,同时兼顾自力更生贫困户奖励、特殊困难贫困户临时救助、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监测户帮扶、突发状况的一般户救助方面,资金分配比例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二)坚持合理差异,严把浮动比例关。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统筹资金分配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依据贫困户日常表现,以“差异化分配”模式分给脱贫户及监测户,在户均收益额度基础上上下浮动,浮动比例不能过大。
(三)坚持公开透明,严把公示公告关。按照“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将分配方案、发放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三、量化分配标准
(1)统筹金分配原则:到村分配比例不宜高于50%,到户分配比例不宜低于50%。
(2)到户资金分配范围:户的范围由各村根据统筹金多少测算后确定,重点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群体统筹分配,统筹资金量大的村可以兼顾村内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其他突发情况的一般农户。
(3)到户资金分配比例:按照基本统筹资金、定向统筹金、奖励统筹金划分,比例为5:3:2。
统筹金到户资金的50%作为基本统筹金,分配范围内的对象都有。
统筹金到户资金的30%作为定向统筹资金,用于救助家中有在校学生的边缘易致贫户(参照雨露计划标准)、大病报销后自费部分较高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无劳动能力、瘫痪等特殊困难群体。
统筹金到户资金的20%作为奖励统筹资金,用于公益劳动报酬,奖励积极配合公益劳动工作、庭院整洁、精神面貌好的低收入人群,具体奖励金额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四、严格分配程序
(一)确定方案。各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形成集体决议的统筹资金分配方案,方案要明确受益对象、进一步细化分配标准和资金用途。
(二)审批报备。扶贫办对所辖村统筹资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批,并报市扶贫办备案。
(三)公示公告。各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经镇审批通过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每次收益分配结果要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解释说明后,再进行统筹资金发放。
(四)统一发放。统筹资金发放统一转到农户一卡通卡内,并存放到贫困户档案里,无论是到村分配、基本统筹资金、定向统筹资金还是奖励统筹资金,全部要记入脱贫户及监测户年度收入和帮扶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严禁挪用截留。各村要按照要求做好方案制定、资金分配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
(二)严禁优亲厚友。各村在分配发放时,要严格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完善佐证资料。各村要整理完善统筹资金相关档案资料,充分展现不同贫困户不同收益的依据,体现差异化分配的促进意义。
尹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 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