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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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重点领域排查治理、突出风险综合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区域隐患防治、重要民生场所安全保障、消防素质强化提升、重点时段集中安保“六大行动”,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召开各级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村、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