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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庄乡2022年度光伏发电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杨庄乡2022年度光伏发电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杨庄乡2022年度光伏发电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杨庄乡2022年度光伏发电收益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舞钢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明确 2022 年光伏电站收益统筹分配的通知》,为做好我乡2022年光伏电站收益金分配工作,结合实际,现将光伏电站收益金分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配对象、资金范围

(一)分配对象: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和困难群众(家中有学生的困难户、大病报销后自费部分较高、无劳动能力、患有重大疾病、瘫痪、长期卧病在床等)。

(二)资金范围:用于支付 5个村光伏电站地租,每村 5 万元;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534户收益金93.1296万元;共 118.1296 万元。

二、把握分配原则

2022年光伏电站收益金分配原则

1、用于支付全乡积极配合各类工作突出表现的行政村。

2、用于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人员的劳务报酬。

3、用于防疫、防灾、防火工作表现突出人员的奖励。 

4、用于整户无劳动能力和家庭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

5、用于支付光伏电站地租费用。

三、量化分配标准

1、合理统筹资金用途

乡级落实资金用途,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统筹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劳务工资

结合2020年10月-2021年9月份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临时性岗位记工表,以及从事的具体劳动情况,核算每人应得金额。

3、自身突出表现

结合本村实际、根据脱贫户、监测户主动防疫防灾等工作情况而定。

4、特殊人员生活补助

生活困难的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别是高龄脱贫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残疾人员、重病人员予以补助,未纳入监测范围的一户多保、一户多残、大病户予以补助,具体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光伏电站地租

用于支付光伏电站地租的费用。

四、严格分配程序

(一)确定方案。各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的程序,形成集体决议的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案,方案要明确受益对象、进一步细化分配标准和资金用途。

(二)审批报备。要对全乡21个行政村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审批,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公示公告。收益分配结果要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解释说明后,经农户签字确认后进行资金发放。

(四)统一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发放统一转到农户一卡通卡内,收入要全部记入户年度收入和帮扶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严禁挪用截留。各村要按照要求做好方案制定、资金分配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

(二)严禁优亲厚友。各村在分配发放时,要严格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